沒邦交可幫安倍「下半旗」? 學者說「這樣做」就可以

「最友台的首相」安倍晉三逝世,總統二度發臉書哀悼,更宣布7月11日下半旗一天致意,有新北市議員質疑,日本跟我國沒有邦交,安倍又是卸任首相,符合下半旗的規定嗎?學者說,也不是沒解套的方法,只要外交部整理安倍事蹟呈報總統,經過程序就可以。

圖/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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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府帶頭下半旗,上一次出現這樣的畫面,是在去年高雄城中城大火之後,11日上班日將再度出現,要悼念這位台灣好朋友。

去年底為日本走出新冠疫情高峰獻上琴藝,希望溫柔人心的安倍,也讓總統好想念,在臉書二度發文,謝謝安倍畢生對台灣的貢獻,宣布7月11日下半旗1日,表達最深哀悼和感謝。

民進黨立委何志偉:「安倍晉三對台灣是非常的有感情,而且算是最挺台灣的日本首相,各個國家都以降半旗,來表達他們的哀痛之時,台灣也應該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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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議員葉元之:「下半旗它還是有一定的規定,特別是對國外的部分,是對現任的友邦元首,所以大家會覺得說這樣的做法,是不是有符合下半旗的規定。」

打開下半旗的實施辦法,裡面寫著正副元首逝世、和平紀念日都要下半旗,但第4條有提到,對國家有特殊勳勞或偉大貢獻者,或對世界和平或人類進步有偉大貢獻的人,甚至現任友邦元首都能下半旗,2005年教宗若望保祿二世辭世,台灣就有下半旗致哀,2001年美國發生911事件,台灣也用這樣的方式來哀悼,只是這回日本跟我們沒邦交,安倍又是卸任元首,下半旗符合規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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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政治學系國際關係教授楊永明:「如果是外國人的話,就要請外交部來呈報相關的事蹟,報請行政院由總統決定,這個程序它是法律規定的程序,你不能免。」

學者說為安倍下半旗不是不可以,但要照著規矩來,情義上悼念台灣好朋友,在法理上也要於法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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