沖之鳥礁爭議》日本外相岸田文雄:不能接受台方片面主張 已向台灣政府表示抗議

日本外務大臣岸田文雄28日召開記者會表示,「沖之鳥島」確實是日本最南端的「島嶼」,無法接受台灣「(該處)不是島而是岩礁」的片面主張,目前已透過日本在台交流協會表示抗議。

20160427-漁會到日本交流協會抗議.為我漁船「東聖吉16號」在「沖之鳥礁」遭日本違法扣押並強索保證金事件.到日本交流協會抗議.(陳明仁攝)
20160427-漁會到日本交流協會抗議.為我漁船「東聖吉16號」在「沖之鳥礁」遭日本違法扣押並強索保證金事件.到日本交流協會抗議.(陳明仁攝)

由於「東聖吉16號」在「沖之鳥礁」遭日本違法扣押並強索保證金事件,漁民代表到日本交流協會抗議。(陳明仁攝)

我國籍漁船「東聖吉16號」25日在西太平洋「沖之鳥礁」(日稱「沖之鳥島」)附近公海作業時遭到日本橫濱海上保安部以「作業未經許可」為由、被當成「現行犯」逮捕、漁船遭到扣押,引發台日外交緊張。「東聖吉16號」雖在繳納保證金後已經返國,但後續的政治效應仍繼續發酵。

馬總統:「沖之鳥」是礁不是島

馬英九總統在27日的國安高層會議中發表三項嚴正聲明,強調我國捍衛公海捕魚自由、反對日本違法擴權,並強力維護漁民權益。他要求各級政府機關修正用語,強調「沖之鳥」是礁不是島,未來均應稱為「沖之鳥礁」,而非「沖之鳥島」。

馬總統說,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121條對於島嶼的定義,日本「沖之鳥」不到3坪的大小,絕非「適於人居與本身經濟生活」的島嶼,是「礁」不是「島」,因此不能主張200海浬專屬經濟海域與大陸礁層權益

但岸田文雄28日表示,「沖之鳥島」(沖ノ鳥島)確實是《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the Law of the Sea)所規範的「島嶼」,強調該島周邊就是日本的專屬經濟海域(EEZ)。《朝日新聞》認為,馬總統將「沖之鳥島」改稱「沖之鳥礁」,是想「牽制台灣下一屆政府」。


相關報導
談沖之鳥護漁 馬英九:基本權益 不能退讓
「不接受日本霸凌」張善政:沖之鳥礁護漁行動本周末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