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灘車無法管 花縣府:資料送中央討論

花蓮近年興起沙灘車活動,不過欠缺管理衍生諸多問題,縣議員楊華美3日質詢時關注沙灘車管理,認為縣府不該卸責,不能推給中央沒有母法就漠視不管。縣長徐榛蔚對此回應,中央已跨部會討論,縣府5日將彙整相關資料送交中央明定管理辦法,也會持續輔導業者,朝共榮共好發展。

楊華美昨質詢指出,花蓮溪嶺頂的海邊,沙灘車業者大規模整地,她在去年5月定期會提出總質詢時,議會也組成專案小組要求縣府重視海灘遊憩安全、維持產業與生態環境平衡、輔導沙灘車業者,但如今到三棧溪查看,仍見到大批沙灘車穿過河床,部分遊客未戴安全帽亂象。

她表示,沙灘車議題逐漸受到全台關注,去年底監察院主動調查沙灘車管理問題,今年4月20日行政院邀各部會開權責分工會議,蒐集各方資訊,責成交通部做出「沙灘車管理指引辦法」。

楊華美說,縣府不能因為沒有母法就漠視不管推給中央,府內相關局處其實有相對應法規。

縣府農業處長陳淑雯、地政處長吳泰焜回應,農地非農用已開罰7件要求限期改善並持續追蹤;縣府建設處長鄧子榆說,已加強河川駐警巡查沙灘車行駛路線,若要設置阻斷設施不容易,正研究更積極方式。

楊華美強調,她絕對不是反對沙灘車產業發展,但亂象叢生危及在地居民生活權益和沙灘公共性,不應被某些產業占據,近年蓬勃發展的極限運動帶來觀光效應與衝擊,考驗縣府如何管理,縣府若無擘畫能力即明顯失職。

對此,徐榛蔚答詢表示,沙灘車管理事涉許多單位,日前行政院開會討論後,限期交通部彙整完成沙灘車管理指引,另外則是回到場域管理規定,明確畫定禁止沙灘車進入地區,對於相關禁止事項及具體罰則,縣府5日會把意見彙整送交中央主管機關,等中央確定後,縣府相關局處會配合中央執行,讓沙灘車產業與地方共榮共好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