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拉盛前巡官受賄認罪 免坐牢並保住退休金

紐約市警109分局50歲韓裔前巡官羅伯特‧宋(Robert Sung)涉嫌接受夜店賄賂案29日塵埃落定,他以未來半年不觸法為條件,免掉牢獄之災,其犯罪紀錄也獲取消案底,日後也可領取退休金。

皇后區檢察官辦公室表示,羅伯特‧宋已於25日認罪。根據2015年12月檢方起訴書顯示,他自2014年8月28日至2015年8月30日,多次通過下屬向法拉盛夜店通報警方突擊檢查消息。涉案的法拉盛夜店,包括北方大道147-38號的夜潮、37大道的China Bar、Holly大道的HR俱樂部,以及CEO、Joyful、Babyface等。

2016年2月,時年50歲的羅伯特‧宋因為拒絕配合調查,被警局解雇。他在警界已服務23年,在申請退休前一天被辭退。

據檢察官表示,紐約市警副警督對轄區內包括「夜潮」在內的幾家卡拉OK店突擊掃蕩時,羅伯特‧宋要執法警員不要行動,並通過警察報話器通報,發出錯誤信息,讓警方以為行動已結束。另外,羅伯特‧宋還多次指示手下警員向幾家卡拉OK店通風報信,告知警方突查行動。

羅伯特‧宋的辯護律師Marvyn Kornberg表示,由於檢方提出的受賄證據薄弱,才會達成此認輕罪協議,而宋現在非常高興,不僅拿到退休金,還以輕罪免掉刑罰。當年受賄案共涉及六名警員,其中與羅伯特‧宋一起被捕的,還有任職十年的109分局華裔警探任一宇,被指控從2013年12月1日至2015年12月2日,向法拉盛卡拉OK店家收取每月2000元的「保護費」,通過微信向店家通報警方掃毒行動。任一宇7月也已認妨礙公務罪名,不會留下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