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真改革 良心救台灣(17)-響應聯合國「國際和平日」(下) 錯誤判決還強行拍賣 公務員為達到目的不擇手段?

新北市新世代扶輪社社長蔡維杰表示,太極門土地被執行署以國家名義來承受,讓人非常憤怒;國家若以債權人身分來承受資產,一般是具有公益性,大部分是公設需要徵收,債務人欠款明確的狀況下,執行署才會讓國家來承受,但是太極門的土地並不具備這樣條件。質疑唯一的「公益」就是對執行署、國稅局有績效獎金?太極門24年來遇到的不公不義並非個案,而是整個制度造成。國稅局、執行署官員有很多都是好人,但即使是好人也可能在惡的制度下,因為沒有勇氣、缺乏道德或是鄉愿,而造成很多壞事。多數公務員都不敢違背上級指示,因為會影響前途!

真理大學財經學院法律學系專任副教授林燦都指出,檢察官一方面說是補習班要課稅,一方面說是詐欺要沒收,就邏輯來說,有詐欺,就不會有稅的問題;有稅的問題,就不是詐欺案,檢察官亂搞!國稅局連查都不查就直接開單課稅,後來國稅局把太極門80年、82到85年的稅捐更正為零,卻獨留81年度說要繳稅。法院三審皆判太極門無罪無稅,怎麼可以說有5年不用繳稅了,竟然有其中一年卻需要繳稅,然後還強行拍賣!公務員怎麼可以為達到目的而不擇手段?

誠遠商務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周泰維表示,太極門案為什麼只有81年的案子現在還在,其他80年還有82到85的這5個年度,為什麼現在已經不是問題? 81年先確定之後,80、82到84這幾個年度,最高行政法院沒有抄81年度的判決,讓全部案件都判決確定,算是最高行政法院難得的進步。他相信場外的聲援及努力,應該是促使法官不敢隨隨便便把這個案件處理掉的一個很大的理由。他認為這都是大家努力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