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真改革 良心救台灣(20)—99年財政部已撤回執行 109年卻強搶民產?

陳志龍教授以新竹分署公文,質疑執行署為瓜分績效而強行拍賣。
陳志龍教授以新竹分署公文,質疑執行署為瓜分績效而強行拍賣。

▲陳志龍教授以新竹分署公文,質疑執行署為瓜分績效而強行拍賣。

針對太極門假案,不分黨派至今已超過300位立法委員多次仗義執言,直指國稅局之違法,要求撤銷違法的課稅處分。前立委涂醒哲曾表示,太極門案堪稱「動搖五院、動搖國本」。

太極門辯護律師蔣瑞琴拿出財政部相關公文解釋,民國99年6月17日立法院公聽會,跨黨派立委聯合踢爆國稅局隱匿證據的惡行。當時的財政部次長張盛和與中區國稅局副局長蕭樹村承諾撤回81年度綜所稅之強制執行,並於2個月內解決太極門稅案。公聽會之後,財政部長李述德行文給立法委員田秋堇、涂醒哲及周守訓,均表明「81年度綜合所得稅移送執行案撤回執行之可行性……已責請本部台灣省中區國稅局審酌具體事實,依稅捐稽徵法第40條規定辦理。」中區國稅局、苗栗分局均發函新竹執行處〈今新竹分署〉,要求依行政執行法第9條第3項但書之規定停止執行。

難道為了獎金而謀殺台灣民主法治?109年行政執行署新竹分署完全不顧人民提出之異議,竟兩次強行拍賣太極門苗栗土地,不僅失職,更嚴重違法!新竹分署主任執行官李貴芬於8月21日第二次拍賣,結果流標,竟由中區及台北國稅局聲明共同承受,強行收歸國有,其拍賣過程甚至涉及黑箱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