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真改革 良心救台灣(30)-太極門案屬非法課稅侵害 應訴諸國家賠償訴訟

前高雄國稅局簡任稽核黃坤光指出,稅務人員自創虛擬經濟行為及其結果課稅,是經濟和課稅笑話。而所得稅逃漏稅查核,準用刑事證據法則,絕對沒有無證據之推論課稅處罰,那是比原刑法第100條更為恐怖之行政。「現在納稅人居然有恐懼被非法課稅,這是非常奇怪的。」黃坤光表示,太極門案已確定是免稅所得,國稅局應向行政執行署撤回註銷,而非財政部俟其更正核定為零後再行撤回。黃坤光質疑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毫無同理心,除有提成獎金作祟外,應是誤以為認錯,反而會被受害人究責,而財政部不直接令國稅局撤回執行註銷,而要國稅局更正核定課稅所得額為零後再行撤回,則是常任文官推諉塞責心態。黃坤光強調太極門被非法課稅侵害,應訴諸國家賠償訴訟,以拯救其他人民。

冤錯判自救會第一發起人李慧曦表示自己是稅災戶,痛批稅務機關將她的身分證變造,台北國稅局偽造訴願並製作訴願答辯書,以及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強執通知居然用平信,整個司法也利用審理過程來對付她,依照民事訴訟法第229條,判決應以正本送達當事人,但並沒有寄給她,這是違法的。李慧曦因為有基督的生命,讓她看到曙光,希望透過自己的經驗,可以幫助他人走出冤錯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