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決推翻醫療專業 疾管署表遺憾

(中央社記者張茗喧台北22日電)一名高職生接種流感疫苗2年後因重病死亡,法院判衛福部須賠新台幣209萬元。疾管署今天表示,經專業審議小組判定無因果關係,但法院仍判賠,深表遺憾,擔心影響民眾接種意願。

嘉義一名高職生2009年接種H1N1新型流感疫苗,出現眼、臉紅腫等不適,卻找不到病因,只能持續服用類固醇等藥物,2012年5月在校內宿舍昏倒,確診「急性瀰散性腦脊髓炎」(ADEM),隨後病情惡化引發敗血症死亡。

學生父母認為ADEM是疫苗仿單列出的重大副作用之一,認定是打疫苗惹禍,向衛福部申請新台幣350萬元藥害救濟遭拒,憤而提告,最高行政法院最後判衛福部須賠償新台幣209萬元定讞,推翻衛福部藥害救濟判決。

疾管署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對於這名高職生發生疾病與死亡結果,感到不捨及難過;不過,預防接種受害救濟案件審議,是屬於無過失的損失補償制度,審議重點在於因果關係判斷,而判斷基礎就是醫學專業。

疾管署指出,「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審議小組」的委員有感染、免疫、神經及病理等醫學專業專家,也有法學專家及社會公正人士參與,不僅進行醫學專業判斷,同時兼顧法律及救濟精神,就是希望能力求審定結果專業、公正與客觀。

對於此次法院判決,疾管署表示尊重,但針對判決未能支持審議小組就醫學上因果關係的專業判斷,深表遺憾,並擔心此判決一出,影響民眾接種疫苗意願,形成未來防疫上的隱憂。

疾管署指出,目前僅接獲判決結果,尚未得知判決理由,待收到判決書後,將就此案件呈現醫學界與法學界對因果關係判斷的落差,作為雙方溝通橋樑。

疾管署呼籲,民眾應配合接種疫苗,以避免造成全民防疫上的漏洞,增加罹患疾病風險。1060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