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禁止拆除遊民營區 紐森:荒謬、不人道

北加州聯邦上訴法院法官柳唐娜(Donna Ryu)去年12月發布一項禁令,禁止舊金山執行對無家可歸在公共場所或是街道營地進行驅趕清理行動。對此,加州州長紐森認為,命令是「荒謬」(preposterous)且「不人道」(inhumane)。

紐森告訴「舊金山紀事報」,當他得知舊金山原本準備清除一個特定無家可歸營地,但由於法院命令而無法進行時,感到難以置信,令人沮喪。

民選民主黨官員與自由派活動人士上周在舊金山第九巡迴上訴法院集會,針對無家可歸營地清理議題,彼此關係緊張。法院內,法官聽取城市律師與無家可歸倡議人士有關是否維持去年12月禁令的爭論。法院外,抗議者與反抗議者互相叫喊。禁令支持者認為,營地清理工作不人道;市長布里德與其盟友則認為,裁決傷害了市府官員。

布里德指出,讓人住在街道的帳棚內,並不人道,期望能撤銷這項無法完成清理帳篷的禁令。過去幾年,舊金山市耗費數十億元、讓數千名無家可歸者離開街頭。她認為,清理帳篷是舊金山市因應無家可歸者問題的重要組成部分。

但是,街頭人士支持者認為,市府在驅逐營地時,經常違反政策,對庇護所需求遠超出容納能力,並未提供足夠庇護所。

一個城市可以有多大權力將無家可歸居民與其財物排除在公共通行權之外,是個可一直被上訴到最高法院的議題。美國最高法院要求審查一宗俄勒岡州案件,該案中法官站在無家可歸一方,裁定該市不能執行營地禁令。

紐森則說,他在疫情期間首次涉及這項議題,州府試圖清理高速公路出口附近營地,但遇到法律障礙。州府官員認為,由於營地靠近公路,對駕駛人與露營者特別危險,但法官阻止清理營地。他表示,考慮公開法官的聯絡資料,以便讓居民知道為何營地沒被清理。聯邦上訴法院最終站在州府這方,允許官員清理營地,但是延後數月之後。

紐森表示,他對加州許多司法裁決感到失望,從舊金山裁決到沙加緬度禁令,這些裁決超越司法機構作用及解釋法律範圍。2010年紐森擔任舊金山市長時,提出一項禁止在人行道坐著或躺著的法律,獲得選民通過。作為州長,他撥款數百萬元用於營地清理,有時甚至親自在清理過的營地撿垃圾。

他相信,住在營地者需要當地政府協助,分配給地方政府的經費支持這些努力。居民正在離開城市、商業倒閉、許多人因吸毒過量喪生,禁止對營地執行清理的命令,是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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