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波牙醫爭議》醫師法修法「7附帶決議」是為權貴開後門?還原國內「學歷採認」始末

波波牙醫爭議不斷,《醫師法》修法夾帶「7項附帶決議」也遭本土牙醫質疑是為權貴「開後門」。(攝影/陳稚華)

去年《醫師法》附帶決議通過後,全台8所牙醫系學校史上第一次聯合發出聲明稿反對。

他們在反對的,正是近來爭議不斷「波波牙醫」實習名額開放的問題,遭外界質疑放寬是為權貴「開後門」。

民國90年12月21日《醫師法》修法,讓美國、日本、歐洲、加拿大、南非、澳洲、紐西蘭、新加坡及香港9大醫療先進地區的國外學歷畢業生可以享有「免學歷甄試」優惠。

「但法中所稱歐洲,係指『歐洲聯盟會員國』,修法當時,我國政府並沒有想到後來波蘭等東歐國家會陸續變成歐盟會員國。波蘭是在民國93年加入歐盟,因修法腳步沒跟上、而留學代辦跑很快,所以去波蘭取代菲律賓變成一條習醫捷徑。」本土小牙醫聯盟召集人、台灣基層牙醫師協會理事長黃映綺接受《信傳媒》訪問時指出。

有波波家長表示,這些孩子是「合法」的,訓練也符合教育部規定、符合106年公布的標準,「所有現在回來可以考試的孩子,是考選部、教育部已經認定合法,才能去考國考一階,只要通過台灣的國考,就代表國家也承認這些孩子的醫學能力。」

不過黃映綺指出,根據衛福部、考選部、教育部公布106年「國外大學或學院醫學系科學歷採認原則」中,國外牙醫學系科入學資格、畢業學校、修業期限、修習課程都已有嚴謹規範,包括未提供完整醫學訓練課程(臨床實習課程)等便不予採認。

「而去年《醫師法》修法,規定112年後出國的,之後通通都要先通過學歷甄試,因此稱是『關巧門』的修法。但是,門真的能關起來嗎?」黃映綺質疑。

過去國內針對學歷採認的原則是如何規範?其他國家對國外學歷又是如何採認?立委在吵的「7項附帶決議」內容又是什麼?

衛福部、全國8大醫學院校共同討論制定「學歷採認」原則

理論上,持國外學歷者要在台執業,首先第一關就是要經過學歷採認,經採認後若是9大地區,如歐盟、紐奧或加拿大、美國等台灣認定較先進的國家,就可以不用考學歷甄試,只要有書面文件證實即可。

非9大地區學歷者就需要考學歷甄試,除了筆試還要考術科(實際操作),「以前是全部的人都要考,後來放寬9大地區的人不用考,一開始開放是希望吸引國外優秀人才回來台灣,但自從民國93年東歐等醫療明顯落後於台灣的國家,如波蘭、捷克等國加入歐盟後,這些國家的學歷也自動被承認,且沒有再去修法把這個等於可以走巧門的方式關掉。」一名任教於國內牙醫系的教授指出。

他提到,「學歷甄試」是認定國外所受教育是否等同我國醫學教育水平的資格考試,「這個考試以前基本上是很嚴格的,也很合理,他們(波波西西)的通過率以往大概都在10%以下。」

本土牙醫表示,其實政府也沒辦法去查核像是在國外實習等資歷,「所以代辦公司很厲害,幫他們(波波)把政府須要的文件都生出來,基本上在學歷採認這塊是沒什麼問題的。他們很多人就藉由這個方法走後門,一開始知道的人不多,但後來代辦公司成立後就越來越多人,現在代辦公司甚至已經在波蘭蓋宿舍了。」

他進一步指出,這些希望「開後門」的國外學歷者強調過去沒有法源依據,衛福部是在違憲、擴權,「其實他們模糊了癥結點,不是衛福部無權,而是立法院當初就是把所有權限都給衛福部,所以衛福部在民國98年就有開會討論這件事,那時修法通過就有制定相關流程去規範這件事,不可能讓所有回來的人都收,也有找全台8大醫學院校開會,才制定了學歷採認的原則。」

陽明交通大學牙醫系教授林元敏也強調,當時98年其實寫得很嚴格,「是寫不得超過國內當年度入學學生總額的1/10;甚至還有一條寫到,因為每年國考都有人沒過,沒過的那些人沒辦法去實習、空出來的名額才能給那些國外回來的人進來,所以每年實習的總人數是不變的,這些當初都有列出來。」

林元敏(左2)強調,衛福部在民國98年就有找全台8大醫學院校,共同開會討論制定學歷採認的原則,黃映綺(右2)也提到106年「國外大學或學院醫學系科學歷採認原則」中也有明確規範。(圖片來源/立法委員徐志榮國會研究室提供)

本土牙醫憂未來「學歷採認」,恐在壓力下又放水

黃映綺指出,根據106年公布的學歷採認原則中,國外牙醫學系科修業期限為6年以上,若不足6年者,如具應當地國醫師執業應考條件。另外,國外學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就不予採認,原則條文中第8、9、10、11點包括:

■ 未提供完整醫學訓練課程,包括安排臨床實習課程。

■ 非經一般常態招生或入學管道。

■ 該國政府對我國同級同類學校之醫學學歷未有「對等承認」。

■ 不具應當地國醫師執業應考條件。

「波蘭牙科多數是5年學制,畢業生又不具當地國醫師執業應考條件,是不符合參加我國國考資格的。但是我們的教育部和考選部,為什麼一直在放水?」黃映綺質疑。

她指出,針對這次修法,民進黨立委在「7項附帶決議」中的第2、3、4 條,都急著要廢掉「國外大學或學院醫學系科學歷採認原則」。「目前波波西西已經享有『免學歷甄試』 (去菲律賓、韓國、俄羅斯等地留學的則要先考學歷甄試),附帶決議第2、3、4-1條想拿掉把關的『學歷採認原則』;而附帶決議的第1、4-2條、黨團協商第2條,要拿掉 『實習名額限制』。」

黃映綺直言,附帶決議等於是要政府對於國外學歷者,不用審所修讀的課程內容、不管多少人回國全都要收,「這7項附帶決議並不是為了台灣全民的醫療健康福祉而提,而是專為這些明知規則或搞不清規則,然後發現這麼多人出國,不想等排隊的波波西西而提!」

黃映綺進一步指出,這次修法後讓國外學歷回台有2個關卡:「通過學歷甄試」或「取得海外5年執業經歷」即可「免學歷甄試」。

「然而,修法後代辦公司的廣告單上面馬上寫著:『台灣學歷甄試錄取率即將提升』、『協助取得5年執業經歷』。代辦招生廣告從來沒有停過,可見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如果為了解決排隊問題而大開名額,代辦會放過這個商機嗎?未來的學歷甄試會不會在壓力下又放水?」

其他國家對國外學歷如何採認?

那麼,其他國家對於國外學歷者在當地實習、就業的做法是如何?如何保障本土牙醫?

黃映綺指出,其實依據波蘭政府文件顯示,波蘭牙醫系畢業生無法直接取得當地執照,必須再通過波蘭語測試及在當地實習12個月(staż podyplomowy),兩者通過才能取得去考波蘭的牙醫師資格(Dentist Final Examination,LDEK),考試通過後才能獲得完整的執業許可。「一畢業馬上回台的波波,其實連考當地牙醫師執照的資格都沒有,台灣政府還幫他們安排國內教學醫院訓練實習,實在非常貼心。」

牙醫師全聯會青年委員、基層牙醫許明翰表示,以美國來說相對是更嚴謹的,「美國國考有3階段,基礎、臨床、實作,但他們實作又再分2次,第1次實作是模型實作、第2次是自己帶病人實作。而且即便在台灣有學歷和執照,去美國還要再修2年當地學歷。針對偏鄉地區,他們也有一些特殊條款是過去讀完碩班有專科醫師訓練,會限制到某些偏遠地區執業。」

而鄰近國家如新加坡,沒有直接承認台灣任何一所牙醫學歷,「很重要的一個理由就是語言。」黃映綺表示,新加坡的母語是英文、台灣的母語是中文,「他們所承認的全都是英語系母語國家的學校,且嚴格篩選,不是美國的就照單全收,學校名單也會年年審查調整,向來只有減少,沒有增加。新加坡認為自己國內栽培的才放心,這才是真正為國民健康著想。新加坡能這麼嚴謹,台灣為什麼不能?」

許明翰表示,美國對於國外學歷者在當地執業的規範相當嚴謹(攝影/陳稚華)

另一名本土牙醫也指出,日本針對到國外求學要返日的本國學生,在學歷審核制度這關控制得非常嚴謹。「日本在二戰後很缺醫師,所以廣設牙醫系,現在約有30間牙醫系,開了太多也收不起來,所以他們也面臨牙醫過剩的問題,很多排名後面的牙醫學校畢業後拿不到執照。」

他表示,「日本的解決方法是把考試出難一點,讓一部分的人過不了,這樣發出去的牙醫師執照就會變少。後面那些招不到學生的學校可能就讓台灣人或其他外國人去念,所以我們除了有波西捷克生外,還有『日日』,就是這個原因。」

黃映綺也再次強調,「醫師不是越多越好,而是要訓練良好的醫師多才好,所以醫師人數才會需要『總量管制』和『限制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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