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麗士竟是賊!偷吃同事牛肉還毫無悔意 法官判拘40天

波麗士知法犯法太離譜!苗栗縣警局大湖分局坪林派出所賴姓警員(24歲)未經同事同意,竟從冰箱拿走價值約1000元的牛肉烹飪食用,遭抓包還毫無悔意挨告,被依犯下4次竊盜罪判拘40日,若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

賴警遭抓包偷吃同事牛肉還毫無悔意挨告,被依犯下4次竊盜罪判拘40日,若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圖片翻攝Google地圖)
賴警遭抓包偷吃同事牛肉還毫無悔意挨告,被依犯下4次竊盜罪判拘40日,若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圖片翻攝Google地圖)

判決指賴警在今年1、2月間共4次拿走同事購買的牛肉烹飪食用,共計2.75公斤、價值約1000元,遭同事抓包還毫無悔意挨告,法官衡量賴警初犯且坦承犯行,依4次竊盜罪分別判拘20、10、10、10日,應執行40日,若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共計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