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衣精1公克 ≠ 1毫升 不同單位難比價
新頭殼newtalk 2013.08.13 黃朝郁/台北報導
立法委員王育敏今(13)日上午,針對洗衣精等液體商品的標價問題召開記者會。她指出,1公克的洗衣精只有0.95毫升,但大部分消費者都認為1公克就是1毫升,她質疑各家廠商用此種方法造成消費者無法正確比價。
王育敏指出,許多先進國家有所謂的「單位定價」,針對同種類的商品須採用相同度量單位,如洗衣精就應以毫升為單位。她要求政府將液體洗衣精納入「定量包裝商品管理辦法」中,規範各家廠商以相同單位標示,避免消費者購買時被混淆。
經濟部商業司專門委員廖汝洲說,「原先商品標示法在定法時,因考慮市場變動較大,所以沒有把這部分規範進去。會參考世界各先進國家的方法,朝這個方向推動努力。」
不過,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第四組組長周俊榮則表示,不同配方的洗衣精有不同的密度,需有較精密的檢測,不能單靠量杯測量,否則會被人質疑。
王育敏則反駁說,「今天要求統一度量衡是讓消費者能夠正確了解產品的差別。不管是超濃縮產品還是普通產品,消費者要有相同的單位才能比價。不然一個用毫升一個用公克,消費者根本無法正確比價。密度的問題是你們檢測需要做的,跟消費者要的完全不同。」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專門委員吳丁宏說,公平會主要針對促銷這一部份在努力,大家都希望可以用促銷價買到商品,但有許多廠商的促銷從沒停過,消費者購買的價格根本不算是所謂的促銷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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