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錢風暴還沒結束?下一個未爆彈恐是國銀香港分行

兆豐銀行紐約分行出包,下一個未爆彈恐出現在國銀的香港分行?資誠聯合會計事務所今 (25) 日「金融業海外法令遵循新思維」研討會,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梁鴻烈指出,香港金檢單位對台資銀行的評鑑用語是「Significant」(重大),也就是最差的評價,顯現國銀深陷洗錢風險中。

近年來我國銀行業積極打亞洲盃或其他全球拓點策略,使得海外分、子行數量持續攀升,目前台灣有超過 20 家銀行在香港設有據點,香港主管機關已查完大型金融機構,這一、二年則已開始針對小銀行進行金檢,梁鴻烈表示,已有 7 至 8 家被約去「喝咖啡」,而這些國銀香港分行的報告評鑑,大多在洗錢防範出現重大瑕疵, 被批為「significant」最差評比,顯示其洗錢風險極大。

梁鴻烈說,明 (2017) 年第四季,台灣將以「亞太洗錢防制組織」(APG)會員國身分,接受 10 年一次的國際評鑑,在首次評鑑,2007 年,台灣僅以 60 分表現低空飛過。十年間,國際反洗錢機制發展相當快速,進度牛步的台灣,明 (2017) 年評價分數若掉到 60 分以下,與巴拿馬、俄羅斯、緬甸等國一同列入黑名單,將嚴重影響金融機構海外通匯及國家聲譽。

資誠金融產業服務營運長吳偉臺解釋,世界各國的洗錢防制法規,近年早就走到以國際標準「風險基礎原則」(Risk-Based Approach ,RBA)建立反洗錢機制,台灣卻直到今年初才開始導入。吳偉臺表示,儘管國銀多數沒有違法的習慣與天性,不過會被香港監理機關盯上,主要是因為台灣法令相對落後,總行缺乏風險認知所致。功課沒做好,就會被香港主管機關認為是「壞學生」,台灣的法令應積極跟上國際趨勢,否則若只遵照台灣目前的法令,未來恐仍會被國外重罰。目前遭 APG 評為洗錢黑名單的國家,有巴拿馬、俄羅斯、伊朗與柬埔寨,主因是屬於「反資恐」高風險國家。吳偉臺說,根據歐盟對洗錢的定義,連逃稅都屬於洗錢的範疇,台灣銀行業必須謹慎面對此一趨勢。

梁鴻烈指出,台灣過往洗錢防制均統一適用銀行公會頒布的同一套內控標準,主要要求銀行超過新台幣 50 萬元的現金收付必須申報。此外,銀行公會今年 2 月 19 日發布「銀行防制洗錢及打擊資助恐怖主義注意事項範本」,但風險評估經驗仍不足。因為台灣洗錢防制法相關法令,主要著重在客戶身份的確認,亦即客戶風險,但對於其它類型的風險 (地域風險、產品風險、通路風險) 並不熟悉。以台灣銀行業既有的洗錢防制實務而言,對於個別交易並未採取適足的監控措施,亦未採取全行層面的風險控制措施。

此外,梁鴻烈表示,「以前只有法務人員,沒有法遵人員」。法務主要負責的是商業合約談判,但法遵人員負責範疇極廣,包含銀行本身的資本適足率、基金操作風險、反洗錢控制、網路安全等,都在法遵工作範圍內,台灣具有洗錢防制經驗的法遵專業人員相當少,同時具備國際金融經驗的人才,更是萬中選一。對此,資誠金融產業服務營運長吳偉臺建議,台灣金融機構應建立良好適切的法遵制度與文化,並規劃足夠的法遵人力,藉以落實風險控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