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前議員惠薩收賄案 亞裔建商有罪

被控賄賂的亞裔房產開發商李大容(譯音Dae Yong Lee,另名David Lee),6月27日被聯邦法院的一個陪審團裁定行賄罪名成立;他被指控向洛杉磯市市議員惠薩(José Huizar)以500萬元換取開發項目的批准及發展順利。法官訂9月19日宣判他的刑度。

李大容針對不實欺詐和阻礙司法控罪面臨最高達40年的聯邦監禁,針對賄賂控罪面臨最高達十年的監禁,他的公司將面臨150萬元罰款,或是該開發項目的總收益或總損失的兩倍金額。

現年57 歲的韓裔地產開發商李大容,是惠薩涉及賄賂醜聞案中第一名進入審訊的被告,他被控就他在940號希爾街(940 Hill)的同名住宅開發項目,向惠薩行賄,確保因此掃清障礙,開發成功。李大容當天也被裁定賄賂、不實欺詐和阻礙司法等罪名成立。

聯邦刑事案陪審團在商議幾個小時後做出前述的裁決,在長達九天的審判中,檢方出示的證據清楚的顯示,李大容曾交託金章宇(譯音Jangwoo Kim,又名Justin Kim)給惠薩及其助手埃斯帕扎(George Esparza)一袋現金,並於付款後的幾天內,成功地解決了對他不利的住商混合用途開發項目可能的上訴。

當時惠薩擔任洛市規劃委員會的領導人,負責審查該市最大的開發項目,因此惠薩在李大容的開發項目表決案佔了頗關鍵的一票。

聯邦檢察官帕爾默(Cassie Palmer)指出,李大容正是知道惠薩扮演的角色,才選擇行賄。辯護律師紐曼(Ariel Neuman)則稱,李大容只是被金章宇不實的話所欺瞞,從頭到尾他都認為這只是一筆諮詢費,並無賄賂任何人的意思。

金章宇則承認協助李大容行賄並於當庭認罪,承認犯下聯邦賄賂罪,李大容及其公司也被以偽造會計和稅務記錄以掩蓋賄賂等罪名宣判有罪。

目前共同被指控涉嫌勒索、賄賂、不實欺詐等罪名的,還有洛市前華裔副市長陳紓樺(Raymond Chan)。他在擔任副市長一職前,曾擔任建築和安全部的營運經理。

而涉嫌腐敗的調查核心人物惠薩,目前被指控獲得150萬元回扣,及利用職務之便與建商換取城市開發資格,惠薩的律師則全盤否認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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