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城新語/攜槍度日 是對司法的嘲諷

近日,南加州有幾則入室搶劫新聞讓人拍手稱快。與多數入室搶劫中受害人成為待宰羔羊不同,在這幾起事件中,屋主都不懼危險,奮起反抗趕走歹徒,保護了家人。在如今治安日下的大環境下,屋主這樣的反擊像是為廣大群眾出了一口惡氣,但這幾起事件實際上是對如今司法、執法漏洞的嘲諷,反應了加州治安日下的悲哀。

近日,洛杉磯市民瑞奇在家門口開槍擊退兩名歹徒的視頻在網路上瘋傳。當時是11月4日晚上7點多,在他準備開門回家時,背後突然冒出一名搶匪拿槍指著他。瑞奇先是快速將手中茶飲打翻在歹徒身上,隨後飛快拔出隨身攜帶的槍枝衝著歹徒開了幾槍。當他衝出院子時,兩名歹徒翻牆逃離現場。瑞奇的家中有妻子和五個月大的嬰兒,這也是他毫不猶豫開槍反抗的原因。

在另一起屋主開槍自衛案中,產生了更加極端的後果。12月2日清晨5時左右,洛杉磯市格蘭那達山社區一處住宅發生入室搶劫案,三名搶匪闖入民宅後,用槍指著男主人,男主人開槍射擊,將其中一名搶匪擊斃。另兩人逃離現場。當時房屋內還有男主人的祖母和一名幼兒。

就算屋主沒有槍,為了保護愛人,也會挺身反擊。12月7日凌晨1時45分,在洛縣諾瓦克一處民宅,男主人聽到狗狗低沉的嘶吼聲後起身查看,竟發現房間內陰暗處有一名男子,他第一反應是想抓住那名闖入者,但還是讓他逃走了,後來男主人拿起錘子追趕那人,最終在大街上將其抓獲。

這幾起事件中都有共同點,為了保護心愛的人,勇敢擊退歹徒。不過這種做法也有風險,萬一歹徒是名冷血犯人,直接開槍將屋主殺死怎麼辦?實際上,在很多入室搶劫案子中,屋主、受害人都受到歹徒的拳打腳踢甚至丟了性命。

美國的法律中的「堡壘原則」(castle doctrine)規定,如果住家中有闖入者,屋主可以使用包括致命武器來防衛,擊退對方,而不受法律追責。在如今加州入室搶劫如此頻繁的情況下,有很多屋主都在考慮是否在家裡放把槍以防萬一。

但是,「堡壘原則」應該是民眾保護家人的最後一道防線,而不是逼不得已的措施。如今加州治安日下,有很多原因,很多人將問題指向部分地方檢察長對一些罪犯的從輕指控或不指控,或將盜竊950元以下商品等罪行從重罪降為輕罪的47號提案等。想讓加州的犯罪減少,人民安居樂業,不用整天擔心受怕,隨身攜帶槍枝度日,就必須要從根本上改變法律和司法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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