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市歷史文化古蹟 夢露故居入列

歷經一年,關於傳奇女星瑪麗蓮夢露(Marilyn Monroe)故居的拆除危機終於解除。在26日的洛杉磯市議會投票中,市議員一致決定將這座位於洛杉磯市布倫伍德(Brentwood)社區的西班牙風格住宅,指定為「歷史文化古蹟」,以保護它不被屋主拆除。

市議員Traci Park在投票前說,「我們今天有機會做一些應該在60年前就該做的事情。在洛杉磯市,沒有任何人或地方比夢露和她在布倫伍德的家更具標誌性,失去這一歷史遺產,夢露唯一擁有過的家,將是對歷史保護和女性遺產不到3%的城市的沉重打擊。」

Park還計畫提議評估布倫伍德的觀光巴士限制,因為鄰居們抱怨這座房產周圍交通擁擠。她還建議將這所房子搬往一個更便於公眾參觀的地方。

關於這棟房屋是否被拆除的爭議源於去年7月,房地產商繼承人Brinah Milstein和她的丈夫、真人秀節目製片人Roy Bank以835萬元購買了這處房產,並制定了拆除計畫。他們於2016年購入了隔壁的住宅,試圖打通兩處相連的房產,使其成為一個更大的莊園。拆除許可證在9月初獲批。不過在許可證頒出的第二天,洛杉磯市議會就以12比0的表決通過了將夢露故居定為歷史文化古蹟,並禁止對該房產進行重大改造。

這對夫婦於今年5月起訴洛杉磯市,要求法院下令阻止「歷史文化古蹟」的評定,並聲稱如果無法拆除房屋,他們將遭受無法彌補的損害。訴訟稱「所有這些幕後操作都是為了保護一座,根本不符合歷史文化紀念碑標準的房子,這一點得到了以下事實的支持:在過去60年中,經歷了14位業主和城市頒發的多次翻修和建築許可,城市對該房屋的所謂歷史或文化地位沒有採取任何行動。」

在法庭文件中,這對夫婦指控城市進行「非法和違憲的行為」,並形容該房屋為「夢露在61年前悲劇性自殺前偶爾居住了僅僅六個月的房子」。不過這種說法遭到法官的駁回。6月6日,洛杉磯高等法院法官James Chalfant表示,二人的動議僅僅是為了獲勝,以便他們可以拆除房屋,消除歷史文化古蹟的問題。

1962年,夢露以7萬5000元的價格購入了這所住宅,並在六個月後因藥物過量去世,這裡也成為她最後居住的住所。夢露的粉絲稱這座住宅是好萊塢歷史一個不可磨滅的部分。致力於保護歷史地標的非營利組織洛杉磯保護協會也呼籲市民參加17日的市議會會議,倡導將其指定為洛杉磯的官方歷史文化地標。該組織稱,夢露故居已於2013年被洛市「SurveyLA計畫」識別為具有潛在歷史意義,但目前未受保護。「夢露離開我們太早了,如果我們不迅速行動,她在1962年居住並去世的房子也可能會消失。」

在周三議會投票之前,這座住所已經在「歷史文化古蹟」的評定過程中,並獲得了文化遺產委員會和市議會規畫和土地使用管理委員會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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