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市警察攔檢權再度限縮 工會大表不滿

洛杉磯市警政委員會3月1日做成重大決議並立刻生效,洛市警局(LAPD)員警未來不得任意「取締搜查」(pretextual stop),再以車輛駕駛人、單車騎士、行人的輕微違規或觸法(minor violations),遂行攔停盤檢之實。雖然某些情況下,取締搜查確實可以阻止部分更大的犯罪行為,但某種程度上也侵犯了人身自由。

根據決議,洛市員警未來要求取締搜查時,必須先啟動身上的錄影機(body-cam),並陳述他們為何懷疑當事人與稍早的犯罪有關。違規的警察第一次將接受再教育,連續違規者則可能被處重罰。不過此決議卻被警方認為限縮權力,而且立刻生效恐將致執法行動一團紊亂。

洛市警委會決議的正反意見可以歸納如下:支持者認為,黑人、拉美裔遭到取締搜查的比例不合理地偏高,而且實際查到攜帶非法物品的比例極低。反對者則認為,限縮警察的取締搜查權,將會導致洛杉磯市民面臨更多危險。警委會最後的決議則是中庸之道,既不全面禁止取締搜查,卻也要求取締搜查的程序更嚴謹。

新規定下,警察不能再以車燈毀損等原因,擴大搜查範圍,除非事前已經得知明確事證,並在搜查前明確指出,但是警委會的新規卻未指出,何種線報或那些線報才是夠正當的理由,只是要求警察不能再以直覺或成見攔停駕駛或路人。另外,新規定不夠完善之處還有,當下違規行動可能導致公共危險時,警察可以取締搜查,不過新規也沒規定到底何者才構成公共危險。

雖然來自洛杉磯警察保護聯盟(The Los Angeles Police Protective League)的工會代表指出,紐頓分局(Newton Division)在2021年726次取締搜查中,查獲817件槍枝,證明取締搜查確實有效,但工會不願說明總攔檢次數為何。

針對洛杉磯警察保護聯盟的事證,警委會主席非裔的比格斯(William Briggs)會後向洛杉磯時報出示資料,顯示該分局2021年的取締搜查總次數為2萬7075人次,其中64%為拉美裔、33%是黑人,只有不到10%的人被搜出違禁品,不到4%的持有非法槍械。而在洛市南區揮部,警方2021年總共攔檢7萬8829人次,58%是黑人、37%是拉美裔 ,持有非法槍枝者不到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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