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縣屬地明年5月起禁用一次性餐具 違者每天罰百元

洛杉磯縣政委員會19日決議,洛縣縣屬地(unincorporated area)最快2023年5月1日起,禁用不可回收的單次塑膠餐具(single-use plastic utensil)。最先受到影響的是於固定場所營業的餐廳、店家,流動攤販則延後到2023年11月1日,農夫市場、外燴服務與活動攤位則要到2024年5月1日才會禁用。

縣府永續長Gary Gero表示,縣屬地約有100萬居民,包括東巴沙迪那、北聖蓋博、南聖蓋博、羅蘭岡、哈仙達岡等華人密集區,數千家餐廳與食物供應商,掩埋不可分解的垃圾看起來最省事,但是對環境傷害最大,而洛縣必須面對的另一個挑戰是,回收機制的優化。

加州目前已有136個城鎮禁止使用,不可回收或不可分解的餐具,洛縣、馬連縣(Marin)、聖馬刁(San Mateo)則是各縣當中,率先全面禁用不可回收的單次餐具。洛縣的新規帶有罰則,每人每天最高可處100元罰鍰,全年以1000元為上限。法令在2023年生效之前,都屬於宣導期。

洛縣委員庫爾(Sheila Kuehl)認為,立法要求單次餐具必須可回收或可分解是一大進步,有利於人類健康與海洋生態。洛杉磯市也計畫跟進,市府本月內應會完成禁用草案。部分環保人士更樂觀認為,洛縣的作為將帶動加州其他地方跟禁,或許加州終有全面禁用不可回收餐具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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