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縣2華女走斑馬線被撞死 家人認為肇事者控罪太輕

兩名24歲年輕的華裔女孩今年3月在雷克伍市(Lakewood)遭遇車禍不幸遇難,她們都是獨生子女,對其父母來說,這起事故無疑是沉重打擊。但更讓父母心情難以平復的,是肇事司機只是被以輕罪檢控。

3月12日晚8時40分左右,兩名剛剛大學畢業的華裔女子Christine Yan和張碧佳(Isabelle Zhang)在洛杉磯縣雷克伍市過馬路時發生車禍,不幸遇難身亡。

時間過去近九個月了,張碧佳的母親王凌雲仍終日以淚洗面,她為肇事司機只被輕罪檢控感到憤恨不平。她表示雖然當時天色已暗,女兒和Christine當時走在斑馬線上,是很明顯的黃色排線那種,而肇事的女司機仍撞上了她們。

「我的女兒被撞出180呎遠,多疼啊」,王凌雲哽咽表示,另一個女孩也被撞出好幾十呎,而車在220多呎才停下來。她懷疑肇事司機在事發時看了手機。

根據警方報告,雖然並未註明當時有人在用手機,但在描述中,肇事女司機的丈夫當時坐在副駕駛,準備打電話給她的姐妹,但因為找不到電話號,於是肇事司機當時在不斷轉頭朝向副駕,給丈夫展示是哪一個電話號碼,並有「短暫的分心」(momentarily distracted)。就在這時,丈夫看到了正在過馬路的行人,妻子則趕緊轉彎但已來不及。

王凌雲表示,案件目前由檢察官負責起訴,但從3月等到現在,最近才上庭了一次只待了兩分鐘。因為她不懂英文也不了解庭上都說了什麼,只知道肇事司機被輕罪起訴,分別是刑法192(c)(2),也就是「駕車過失殺人輕罪」(Misdemeanor vehicular manslaughter)以及148.9及向警方提供虛假身份證件,她認為這兩個罪名都太輕了。

王凌雲從中國來美為女兒處理後事,辦理了延長簽證,她希望為女兒還一個公道。她表示,如果撞死兩個在斑馬線上走路的女孩,還被檢控這麼輕的罪名,這樣子美國出行安全怎麼保障?「不是光是為了我們的孩子解氣,必須要嚴懲」,她表示她如今出門看見車都哆嗦,也表示已經「生無可戀」,一定要在美國追究到底。但也透露她其實不清楚如何申訴。

對於檢察官提訴的罪名是否太輕,律師劉龍珠分析表示,從新聞上看來,該路口沒有交通燈也沒有停車標,按理來說司機確實不用停可直接穿過,而行人過馬路時需要看車。因此可能司機不構成重大疏失,只是普通疏失。但如果能證明其看了手機,且事故是因看手機造成的,那麼可以認為是重大疏失,應該是重罪。

他表示,但因為檢控的主體是檢察官,受害人方面能做的事情不多,除非能證明手機導致車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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