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遣法難有共識 勞動部擬先推行政指導

政府改善低薪,研擬提高公部門派遣工月薪,也不排除推動「派遣勞工專法」。不過,勞動部次長施克和今天(13日)指出,派遣法中有些有獲得共識,有些有「巨大分歧」,目前規劃有共識的部分先以行政指導或行政措施等方式推動,再循序漸進推動立法。

由於派遣工經常有同工不同酬、低薪、保障不完善、遭到企業濫用等負面情況,蔡英文總統六大勞動政見之一,就是要推動「派遣勞工保護法」,不過,勞動部長許銘春日前指出,下會期提出有困難。

事實上,勞動部2014年曾將《派遣勞工保護法》草案送行政院審查,明訂要派公司、派遣公司、派遣勞工三方的權利義務關係,並設有「派遣工應與正職員工同工同酬及待遇均等」、「7項職類禁用派遣工」、「公私部門使用派遣工不得逾總雇用人數的3%」等規範,但因勞資雙方對內容意見不一,此案最終退回勞動部。美國商會日前也在白皮書中提及不要訂3%的比例。

勞動部政務次長施克和指出,派遣法中有些有獲得共識,有些有「巨大分歧」,有分歧的部分包括派遣人員占事業單位聘僱人數是否維持「3%」和「負面表列禁用派遣人員的職業」,勞資雙方都有不同意見。

不過,施克和強調,不能因為一個部分沒有共識,就整個不做,因此,目前規劃有共識的部分,先以行政指導或行政措施,例如工時指引、契約應規範不應規範事項等,作為事業單位參考遵循的原則方向。他說:『(原音)有些事情在推動立法或完成修法之前,也要做一些鋪陳,用行政指導或行政規範定型化契約,讓事業單位還有勞雇雙方去習慣這樣的法制,等到要到法的位階的時候,再把它完成,因為你一次到位有時候會搞砸,全部都沒辦法談。』

施克和說,派遣專法相關立法程序仍要循序漸進,未來是否立專法或放在勞動契約法,或是在勞基法、職安法中用專章來規範,都還需要討論,因此沒有設立立法時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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