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鼎案 總經理等公司高層改獲交保

浩鼎案 總經理等公司高層改獲交保

士林地檢署偵辦浩鼎案,昨天(25號)再度傳喚浩鼎生技董事長張念慈等6人。訊後,張念慈維持原裁定1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財務經理張穗芬則是再加保釋金20萬元。至於其他包括總經理黃秀美、研發長游丞德等被告,上次約談時是無保請回,不過,這次檢方諭知以50萬元到2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

(杜大澂報導)

浩鼎抗乳癌新藥解盲前,疑似公司高層出脫股票避險,違反內線交易法,檢調蒐證後著手偵辦,又發現前中研院院長翁啟惠在抗癌技術移轉浩鼎時,除了不僅女兒翁郁秀持有3千張股票,疑似還有私相授受的股分,檢方另外朝貪污和背信罪方向偵辦。

士林地檢署上個月大動作約談翁啟惠之外,也兩度傳喚浩鼎高層,包括董事長張念慈、總經理黃秀美、財務經理張穗芬、研發長游丞德等人,其中張念慈被諭知以100萬元交保,張穗芬以50萬元交保,其他被告被請回。25號下午,檢方再展開約談行動,約談張念慈等公司幹部,針對賣股相關細節做確認,訊後張念慈仍維持原裁定,張穗芬則是多加了20萬元保釋金。至於,黃秀美、游丞德等人,檢方諭知以50萬到20萬不等金額交保。根據了解,檢方經過近來密集蒐證,偵辦已經接近尾聲。

(圖╱士檢外觀取自維基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