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費公帑炒地皮 前地政局長遭訴

中國時報【馬瑞君╱台中報導】 前台中縣地政局長陳守禮,於民國96年間辦理大甲地政事務所遷建,刻意隱匿軍方無償撥用土地訊息,反花費公帑8231萬元徵收土地,協助地主炒作買賣土地獲利4011萬元。台中地檢署偵結,依貪汙罪嫌起訴陳守禮。 改制前的台中縣大甲地政事務所,因狹窄、老舊,洽公民眾停車不便,於93、94年間提出遷建需求,因當時台中縣政府財政困難,長期負債數百億元,時任台中縣長黃仲生裁示,「以公有土地且能無償撥用方式取得為原則」。 當時,台汽客運在大甲有塊0.1295公頃機關用地,連續標售12次都流標;時任台中縣議會機要祕書陳健楷告知園藝業者張宗仁,如果標得該土地可申請變更為商業用地,如變更不成,則可以找機關徵收獲利。陳健楷並協助找何姓金主出資,由張、何雙方共同出資以4220萬元標得該土地。 後因變更案受阻,何男等遊說陳守禮徵收該土地。陳守禮於96年6月間,隱匿可申請軍方無償撥用「美人山軍營區」遷建土地,且明知該土地遠小於大甲地政所遷建計畫提報的0.2公頃,決定以公告地價加4成協議價購8231萬元,徵收何男等人土地。 陳守禮辯稱,為了趕辦遷建,才會決定徵收土地;但檢方偵辦後認定,若陳認為該遷建案有急迫性,應積極辦理營區無償撥用事宜,卻刻意隱匿誤導縣府花費鉅額公帑價購不適宜土地,明顯違法,依貪汙圖利罪嫌將他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