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保法草案公聽會 凝聚海洋保育共識

記者古可絜/臺北報導

行政院日前通過「海洋保育法」草案,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25)日舉行海洋保育法草案公聽會,並邀請海委會、農業部等部會,以及專家學者列席,就法案內容進行說明及討論,盼凝聚對海洋保育議題的共識,進而創造健康海洋環境。

海委會副主任委員吳美紅今日於海保法草案公聽會報告中提到,雖已針對我國海域之各類海洋資源利用活動,予以原則性規範或劃定保護區域,而被視為有效保護工具的海洋保護區,較缺乏從海洋生態系統整體性思考;對此,該法將從海洋保護區網絡架構及海洋生物保育等面向著手。

吳美紅指出,海保法通過後的第一要務,將跨機關完成更為詳實的整體海洋保護區管理政策方針,完備海洋保護區的分級、監測、檢討及成效評估,得以提升成效。並將有效整合海洋保護區合作網絡,共同執行海域生態調查及盤點生態熱點、建立海洋保護區評鑑制度、實際增加 4 處海洋保護區、啟動認定海域OECM,以及提升海洋保護區域監測管理之在地守護能量等,期提升管理成效。

另依據該法規定劃設海洋庇護區,尚需充裕的科學調查以及縝密的利益相關團體溝通與審議會機制。針對引進其他有效保育措施之區域(OECM),海委會將藉由子法訂定認定標準,有助於非海洋保護區類型,但搭配一定措施而使生物多樣性得以維持的海域,被認定為已受保育面積;此舉也有助於朝30×30國際目標邁進,並減緩不同團體間可能的資源競爭與衝突。

吳美紅進一步指出,面臨各項海洋產業、漁業永續、原住民傳統利用等活動,為兼容資源保育與產業永續,該法將以科學為基礎,並召開審議會採納各方意見,將秉持公開透明、多元參與的原則落實執行,折衷各方的權益使海洋庇護區能發揮成效。

吳美紅強調,法案通過僅是建立制度的第一步,未來需藉由與產學研各界共同投入子法的訂定、審議會的成立,以及最佳的科學資訊,逐步進展以達成保護海洋的終極目標。

吳美紅盼能凝聚對海洋保育議題的共識,進而創造健康的海洋環境。(記者古可絜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