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保署110年首季海廢清除成果逾3371公噸

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統計臨海十九縣市一一○年第一季海廢清除量(含海漂(底)、淨灘、船舶攜回垃圾及岸置垃圾桶)逾三千三百七十一公噸,較一○九年同季多出一千七百五十九公噸,清除量能穩定成長。(見圖)

海廢垃圾中,海漂約占49.96%、海底約占0.3%、淨灘約占17.84%、船舶攜回垃圾約占19.07%、岸置垃圾桶約占15.83%;另清除的海廢,資源垃圾約占8.46%,非資源垃圾約占91.54%,資源垃圾以寶特瓶(4.49%)為最高,其後依序為玻璃瓶(1.75%)、鋁罐(1.41%)、鐵罐(0.47%)及廢紙(0.34%),非資源垃圾則為難以分類辨識之其他類(77.72%)為最大宗,剩餘分別是竹木(8.9%)、保麗龍(2.26%)、廢棄漁網漁具(2.66%)。

本季海廢資源垃圾以寶特瓶占比最高,顯示國人對於瓶裝飲料有很大程度依賴性,即使寶特瓶最後得以回收,但其在海洋漂流過程仍會破損、溶解部分塑膠分子,這些都是對於生態循環圈不利的因素;非資源垃圾中廢棄漁網具雖占比較少,但廢漁網於海中易勾纏各式垃圾,其後遭日曬與海水侵蝕變質至無法辨識,多數只能歸類至其他類,因此廢漁網的回收與處置仍是海廢處理之重大挑戰。

海保署繼一○九年委託六地方縣市(基隆市、新北市、桃園市、嘉義縣、金門縣、澎湖縣)辦理漁網及保麗龍回收後,本年度再增加三縣市(高雄市、苗栗縣、連江縣)展現回收海洋廢棄物之決心,一同共襄盛舉;海保署呼籲國人一起努力,多使用環保杯具替代一次性用品,並且注意與自然環境互動之時,千萬別忘了攜回垃圾,以「無塑海洋」目標,為世界「塑造典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