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削389萬!鄭文燦子弟兵這招關說違建免拆 檢起訴求刑10年

即時中心/顏一軒報導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的子弟兵、民進黨市議員張肇良2019年涉及為龍潭區中豐路一處違建關說,要求桃市府勿將其納入A類的「即報即拆」的名單中,並將違建租給連鎖超商經營,不法獲利達389萬餘元,因涉嫌《圖利》、《偽造文書》等罪,自7月18日收押禁見迄今已近4個月,桃檢今(13)日偵結,依《貪污治罪條例》中的《圖利罪》起訴張肇良與官員共5人,並對張求刑10年,查扣239萬元沒收。

張肇良涉嫌關說中豐路1處興建中的鐵皮平房,龍潭區公所認定其為屬於A0的違章建築,應即報即拆,但地主陳情至區公所,又請張肇良關說,致使公所並未依規向市府建管處回報,導致該違建完工後續租給超商營業,惟事發後超商已停業並清空現場。

桃檢今日在起訴書中指出,張肇良2020年間擔任市府有給職顧問,利用實際控制且經營的兩間公司,向不知情的地主租用龍潭區土地,打算搭建鐵皮屋租予超商,興建過程中為避免遭發現係違建,還指示被告、呂姓員工偽造「建築物施工中標示牌」。

檢方調查,張肇良獲悉後,竟在未經同意的狀況下,偽造地主名義寫下「陳情書」向龍潭區公所陳情,被告黃姓、陳姓、周姓公務員涉違反《建築法》與「桃園市政府違章建築處理要點」等規定,非法將違建改為「非優先拆除的既存違建」。

隨後,張肇良從2021年5月間,將違建以每月9萬7000元出租給連鎖超商經營,並於去(2023)年5月間調漲租金至10萬元,從同年5月19日至今(2024)年7月15日止,不法利益共為389萬3400元。

7月17日,桃檢指揮桃園市調處兵分10路,搜索龍潭區公所、張肇良服務處等相關處所,並帶回5人、約談7名證人調查案情,複訊後認定,張肇良涉犯涉犯《圖利》、《偽造文書》等罪嫌,而且犯罪嫌疑重大有勾串滅證之虞,翌(18)日向桃院聲押獲准,另扣得宇○公司金融帳戶239萬5431元;同時,檢方於9月4日執行第2波搜索、聲請延押,院方9月12日裁定,自同月18日起延押張兩個月,至11月18日。

檢方全案今日偵結,依涉《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圖利罪》等罪嫌,分別起訴張肇良、黃世琪(龍潭區公所現任區長)、陳男、周男、呂男共5人,並對張肇良具體求處10年有期徒刑,其餘被告則依犯罪情節、犯後態度求處適當之刑罰。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原文出處:快新聞/海削389萬!鄭文燦子弟兵「這招」關說違建免拆 檢起訴求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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