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藏金術解密系列六】太電案回顧 審判長陳興邦:海外現金不見了

太電掏空案被稱為世紀掏空案,當時承審的台北地院審判長陳興邦直指,卷證上很少關於孫道存的海外資產資料,太電樓起樓倒,關鍵,在於會計帳簿不真實。

5年前退休後轉任律師的陳興邦,是名相當虔誠的基督徒,在法界有崇高的法學素養,當時臨危受命承審太電案,也在法界創下紀錄。陳興邦坦白,接手太電案時,偵審的卷宗加起來多達200多卷,宣判前夕花了幾百個小時來撰寫判決書。

當年太電案卷宗,幾乎堆滿了陳興邦的辦公室,在有備而來的掏空案被告辯方黃金陣容,如現任行政院發言人的律師羅秉成、律師黃福雄等人,還要面對太電公司法務小組、蒞庭論告的公訴檢察官團隊,夾在三方間如何形塑公正心證?

「當時檢方起訴資料不齊全,依照安侯建業會計事務所的調查報告,但報告真實性、證據性不足,起訴後的證據在哪裡?後來太電公司補充很多資料,審理時花很多時間在調查證據,但也是整起案件中最重要的核心關鍵。」陳興邦分析。

陳興邦也說,太電案分成很多塊,但太電最大的問題是,台灣1980到1990年間禁止企業投資香港與中國,太電就是「偷跑」,但若把投資暫付款沖銷來轉成資產,會顯示在資產負債表,因此太電虛偽借貸與傳票,來捏造會計帳簿的真實性。

「當時卷上關於海外資產與現金的資料很少,案發前曾有董事問孫道存,太豐行是太電的海外孫公司嗎?孫不敢承認,也不敢講話,但太豐行是孫等人五鬼搬運的工具之一,遇上金融風暴後,這些被侵吞的資金就不見了。」陳興邦提及。

「太電帳上有多筆可疑款項,孫道存辯稱『他去借來的』,當時我沒有採信,事隔多年後遇到太電高層,這名高層也坦承,有些款項是假的,我的心得是,這間公司之所以會出問題,會計帳簿不真實,就會演變出虧空。」陳興邦強調。

不過,當年檢方專案小組在太電公司人員陪同下,曾秘密前往香港調查太電孫公司,成功策反兩位太電的簽證會計師轉為汙點證人,也讓本件掏空案偵辦進度大有斬獲,但當時為何未從中查出孫道存的脫產或洗錢犯行?

前特偵組檢察官、律師薛維平分析,好奇的是,當時太電案辦了半年以上,也對孫道存等人做出限制出境等強制處分,但檢方跟被告公司去香港查案,爾後偵辦方向,幾乎僅由胡洪九獨攬掏空責任,孫在案件中變成是被矇在鼓裡的昏君。

「被告、被告公司與檢察官之間,如何折衝、協調,是很巧妙的事情,也是本案關鍵之一。」薛維平強調。而前高檢署檢察官、律師慶啟人也提到,檢察官查完本案後,鮮少深究犯罪所得去向等細節,如今再去追孫的海外金流,是相當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