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大推海洋科技政策綱領 141項計劃達共識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二十八日在海洋委員會國家海洋研究院指導下舉辦「海洋科技政策綱領暨行動計畫推動執行共識會議」,在海洋科技政策綱領九大推動策略、三十三個行動方案下,海大推出的一四一項具體行動計劃在本次會議凝具共識,建構海洋臺灣(Oceanic TAIWAN-looking forward to a brighter future)至二○二五年的國家海洋科技政策體系。會中包括內政部、經濟部、行政院、國防部、交通部、農委會等部會皆積極參與,全程以線上方式進行。(見圖,海洋大學提供)

國海院院長邱永芳表示,本次會議是未來提供國家相關部門透過政策導引與資源投入的重要參據,期望能加速國家推動海洋科技政策與戰略發展佈局,並有效串連國家海洋產業發展。讓我們一同以海洋為中心,從科研到產業,跳脫單一面向、爭取一己經費之模式,共同建構完整海洋科技願景與說帖。

海大校長許泰文希望行動計畫能夠順利橫向聯繫,縱向指揮,促進海洋產業與事物之推展,使臺灣成為真正的海洋國家,也讓我國海洋科技產業往下扎根,往上提升。

行政院政務委員張景森於開幕致詞時表示,國海院提出海洋科技政策綱領藍圖,盼完善我國海洋科技政策發展策略,並與涉海機構達成共識,促使國家資源能有效投入海洋科技政策發展,落實海洋國家願景。

國發會副主任委員游建華表示,國發會長期以來都支持海洋事務發展,期盼此共識會能帶動後續海洋科技相關議題研究、產學合作、國際交流等豐碩成果。

內政部政務次長花敬群指出,海洋事務尤其強調經營和管理,要制定良好的海洋管理政策,並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需要仰賴各相關部會的合作與互助。

經濟部政務次長曾文生期許透過海洋政策綱領報告,以及專業人員智慧科技創新科技等投入,達成智慧海洋之目標。

交通部常務次長祁文中表示,未來如何透過科技的全面導入,促進臺灣海洋政策推動發展,需要完整深入的政策規劃作為基礎,讓海洋科技政策能夠具體成型,並進一步推動執行。

會議主辦人兼主持人法律與政策學院院長饒瑞正表示,臺灣是海洋國家,對海洋資源、經貿發展、國家權益與國家安全,須仰賴海洋而利用海洋,與海洋產生緊密依存與利害關係。我國涉海事務之業管機關眾多,除海洋委員會統籌我國海洋事務與建立溝通平台外,尚涉及農委會、經濟部、交通部、衛服部、文化部、科技部、國防部等,且所涉法規相當多元,因此臺灣應即時為海洋科研與運用之風險管理,就政策、法制、經濟、社會等層面,擬定政策與備妥法律修正案,規劃國家未來海洋科技政策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