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登船查27分鐘朱國榮照逃 管碧玲坦承疏失允諾檢討

海委會主委管碧玲24日表示,將加強高風險對象監控。(圖/劉耿豪 攝)
海委會主委管碧玲24日表示,將加強高風險對象監控。(圖/劉耿豪 攝)

[周刊王CTWANT] 海洋委員會主委管碧玲24日表示,有鑑於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等重大經濟罪犯逃跑案,海委會針對高風險潛逃犯罪者,將研議是否做「電子嫁接」,讓通報訊息更即時,對想要棄保潛逃者將更有防逃效果。

朱國榮涉及龍邦集團炒股等重大經濟犯罪名列重大通緝要犯,最高法院日前依照《證券交易法》的內線交易等罪判刑16年,並沒收新台幣1.8億犯罪所得定讞。然而判決定讞前,朱國榮早已在2023年透過親信、女友陳宛瑄一家人策畫協助,搭乘由「超跑達人」周哲男提供的私人遊艇潛逃至菲律賓,至今下落不明。

監察院近日調查報告更指出,海巡人員曾花了27分鐘檢查朱國榮偷渡快艇,但竟未詳細檢查所有可藏匿空間,實在有重大疏失,因此提案糾正海巡署通過,也要求檢討是否該利用科技設備優化監控。

海巡署在坦承過失之外,也提出反駁,認為朱國榮2019年就遭境管,只要他未依規定報到潛逃,警察機關便應立即通知海巡單位,可惜海巡署沒收到訊息,因此未能同步啟動防逃機制,這是「逃跑」最大主因。此外,現行規定除了曾犯法遭一定期間「留校察看」的「注檢船」或其他明顯可疑狀況須「加強檢查」外,其餘船隻僅能實施「目視航行」檢查,因此查艙時間及程度有法令限制,不能隨意踰越。

對此,管碧玲回應,能理解社會上的期待,潛逃案也納入檢討,但檢討方向並不是朝向全面高強度安檢,因為依規定朱國榮潛逃的遊船屬「甲類對象」,法規上被要求只能「柔性安檢」,當天值勤的海巡官查了27分鐘已是相對認真了,很可惜沒查到讓大家失望,海巡署內部會檢討。

※CTWANT提醒您:未經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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