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國家公園補助民間團體辦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活動 開始申請
為鼓勵民間團體於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辦理環境教育或人文傳統保存與發揚活動,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自即日起至三月十六日止,受理符合條件之民間團體提送活動計畫並申請經費補(捐)助。
補助民間團體辦理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活動,所受理之申請案件將依活動屬性、申請單位及經費編列等項目進行審核,並核定補(捐)助額度,每案最高新臺幣十萬元整,且不逾計畫總經費二分之一;另補(捐)助對象為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所轄區域內或澎湖依法登記立案之民間團體,歡迎符合條件者提送相關活動計畫,申請經費補(捐)助。
相關規定請至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網站(http://marine.cpami.gov.tw/)下載「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補(捐)助民間團體辦理澎湖南方四島國家公園活動作業要點」參考,申請時請詳閱該作業要點並填妥所附申請表併同活動計畫書,於三月十六日前(以郵戳為憑)以紙本送達該處,如有相關問題請電洽○七-三六○一八八○企劃經理課林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