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虎潛艦官兵落海事件 海軍:環境及裝備複合因素 非人為過失

海軍海虎潛艦官兵去年底六人落海,三人失聯迄今仍未尋獲,外界關切當天海象不佳,仍透過人力回收浮標,是否決策不當應懲處。海軍今天表示,當下依修護通令執行,屬合理的決心下達,且此案經調查為環境及裝備複合式因素造成,非人為過失,因此不予懲處。

海軍19日針對去年12月海虎潛艦官兵落海事件表示,經調查此案為環境及裝備複合式因素造成,非人為過失,不予懲處。圖為海虎潛艦。(中央社資料照)
海軍19日針對去年12月海虎潛艦官兵落海事件表示,經調查此案為環境及裝備複合式因素造成,非人為過失,不予懲處。圖為海虎潛艦。(中央社資料照)

海虎潛艦去年12月在小琉球附近海域值勤,當時發現艦尾「有異音」,救難浮標因故浮出,決定透過人力回收救難浮標,但因湧浪過大導致六名官兵落水,三名官兵獲救、三人失蹤待救。軍方當時初步調查,人員當時遭瞬間湧浪拍落舷邊,安全扣環嚴重受力,扭曲變形鬆脫導致落海,但迄今仍未尋獲三名失聯官兵。

由於外界討論,當天官兵在海象不佳情況下透過人力回收浮標,是否涉及決策不當,並有所懲處。

海軍司令部上午表示,海虎艦救難浮標回收作業是依修護通令執行,當下屬合理的決心下達;而此案經調查為環境及裝備複合式因素造成,非人為過失,依《行政程序法》及《陸海空軍懲罰法》之規定,不予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