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軍新訓中心上士涉手機拍機密資料 疑洩密中共收賄17萬 高檢起訴

陳姓男子時任海軍新訓中心上士期間遭中共情報工作人員吸收,涉嫌以手機拍攝國防上應祕密資料並洩漏給中共,收取報酬新台幣17萬元,高檢署日前依《陸海空軍刑法》、收賄罪嫌等起訴陳男。

陳姓男子時任海軍新訓中心上士期間涉嫌以手機拍攝國防上應祕密資料並洩漏給中共,收取報酬新台幣17萬元,高檢署日前依陸海空軍刑法、收賄罪嫌等起訴陳男。圖為台灣高等檢察署所在的司法大廈。(中央社資料照)
台灣高等檢察署所在的司法大廈。(中央社資料照)

台灣高等檢察署起訴指出,陳男因積欠債務的財務壓力,自民國111年間起透過LINE、TELEGRAM等通訊軟體,並於私人放貸借款群組認識了為大陸地區蒐集情報的「業務經理張先生」等人。陳男原本為取得高融資及低利息的貸款機會,多次向「張先生」發送訊息,而「張先生」則以優渥報酬利誘陳男,希望陳男提供台灣海軍機密。

陳男因迫切需要資金,為取得豐厚報酬,於111年4月至112年2月間,於屏東、宜蘭等地的軍營中,涉嫌使用手機4次拍攝國防上應祕密資料,並透過LINE、TELEGRAM等通訊軟體傳送給「張先生」等人4次,共計收取了新台幣17萬元的不法利益。高檢署認定,陳男涉犯《陸海空軍刑法》交付收集軍事上應祕密電磁紀錄、《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等,事證確鑿,並於今年6月24日偵查終結,將陳男提起公訴。

編輯:秦穎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