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加強查察偽標MIT違規轉運案件

110年海關與各簽審機關聯繫會議摘要。(關務署提供)
110年海關與各簽審機關聯繫會議摘要。(關務署提供)

▲110年海關與各簽審機關聯繫會議摘要。(關務署提供)

海關與各簽審機關達成多項共識,將與經濟部國貿局持續加強查察偽標MIT違規轉運案件,同時也將協助國貿局輔導進口人於「國內廠商名稱、地址」註明「進口商」或「代理商」或「經銷商」等文字。另廠商進出口廢棄物,違反應事先向縣市政府環保機關申請輸出入許可,致廢棄物滯留貨櫃集散站,為避免環境污染,關務署與環保署將共同研商解決方案。

一一○年海關與各簽審機關聯繫會議圓滿落幕,會中討論議題共計十二案,達成共識事項包括:海關與國貿局加強查察偽標MIT違規轉運案件;海關將協助國貿局輔導進口人於「國內廠商名稱、地址」註明「進口商」或「代理商」或「經銷商」等文字;行政院環保署同意研析於現行「輸入蒙特婁議定書列管化學物質及產品之違法態樣與刑事移送判斷參考原則」增列違法態樣,供海關執行;衛福部國民健康署強調進儲自由貿易港區及保稅倉庫之非供出口菸品仍應標示尼古丁、焦油含量及健康警示等;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刻正建置「醫療器材零配件比對系統」將有助簡化醫療器材零配件簽審比對程序。

關務署表示,海關職司課徵關稅及查緝走私,並協助簽審機關就進出口貨物執行邊境管理,上述共識將可大幅提升政策執行效率。另有關廠商進出口廢棄物,違反應事先向縣市政府環保機關申請輸出入許可,致使廢棄物滯留貨櫃集散站,關務署與環保署亦將共同研商解決,以避免環境污染。

為強化貨物管理並提升通關效率,關務署自一○一年起,每年均與簽審機關舉辦聯繫會議,本次會議由關務署副署長陳依財主持,相關簽審機關均派員出席。關務署表示,海關於關口配合簽審機關查核進出口貨物是否符合其規定,就個案實務執行有疑義時,均以通關疑義暨權責機關答覆聯絡單與簽審機關聯繫洽詢,聯繫會議目的在強化機關間聯繫與溝通,通案解決涉簽審貨物之進出口通關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