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官員涉收賄包庇貨物放行 士檢聲押禁見

檢調獲報,基隆關八里分關的賴姓、蘇姓、李姓海關人員,涉收受報關行賄賂進而包庇貨物放行,不法所得約新台幣40萬餘元。士檢今天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聲押禁見賴、蘇等人。

檢調獲報,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八里分關於民國108年揭牌成立,賴男、蘇男、李男涉嫌自109年起收受3名報關業者賄賂。調查指出,賴男、蘇男、李男明知3名報關業者低報貨物價格與虛增人頭來分拆包裹至免稅門檻,卻涉嫌違背職務未予取締,並逕自放行3名報關業者由快速通關進口貨物,協助業者逃漏稅,不法所得約40萬多元。

士檢昨天兵分15路搜索並約談賴男、蘇男、李男等3名海關人員,與葉姓、蘇姓、周姓報關業者。

檢方漏夜偵訊,諭令李男12萬元交保、葉姓報關業者限制住居;另外,檢方認為賴、蘇2名海關人員與蘇姓、周姓報關業者涉犯貪污治罪條例行賄、收賄等重罪,及有勾串、滅證之虞向士林地院聲押禁見。

責任主編:于維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