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新增進口空運貨物短溢卸報告 線上申辦

關務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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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新增進口空運貨物短溢卸報告線上申辦服務,上線迄今已逾六百件,財政部關務署提醒業者,依運輸工具進出口通關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規定,空運短溢卸報告依貨物種類適用不同辦理期限:一般貨物自進倉完畢之翌日起三日內、快遞貨物應自進倉完畢之翌日起一日內、機邊驗放貨物則於進倉完畢時辦理。

關務署為便利業者辦理進口空運貨物短卸或溢卸申報,今(一一二)年五月十日起,「關港貿單一窗口」提供短溢卸報告線上申報及線上副署二項服務,歡迎業者多加利用。

關務署昨(十九)日表示,進口空運貨物如有短溢卸情事,依規定應以書面或傳輸訊息向海關申報;實務上多由貨棧業者以書面提出短溢卸報告,經運輸業者共同簽章副署,再向海關申請核辦。現在可利用「關港貿單一窗口」,先由貨棧業者以「(MI39)短溢卸報告申報作業」完成線上申報,再由運輸業者以「(MI40)短溢卸報告副署作業」線上副署,海關線上核辦即完成作業。此外,業者亦可點選「案件狀態」查知每筆案件處理進度,方便又省時,歡迎貨棧業者及運輸業者多加利用。

關務署表示,業者連結「關港貿單一窗口」(https://portal.sw.nat.gov.tw/PPL/index),路徑:首頁/通關服務/憑證通關服務/海關Web申辦系統/艙單管理申辦作業,即可使用短溢卸報告線上申辦及副署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