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陸男潛入女輔導長寢室!「噁掏生殖器」與內衣褲合照 判刑出爐

[FTNN新聞網]記者張君涵/綜合報導

一名海軍陸戰隊陸戰66旅士官郭姓男子,2022年4度潛入女輔導長寢室,不僅翻拍女輔導長的身分證、健保卡等證件,還直接掏出生殖器與女輔導長的貼身衣物合照,事後還上傳Line群組。經桃園地院簡易判決,依侵入住宅、散布猥褻影像罪、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合併判處1年2月徒刑,郭男不服提出上訴,桃園地院日前改判有期徒刑1年,得易科罰金,全案定讞。

一名海軍陸戰隊陸戰66旅士官郭姓男子,2022年4度潛入女輔導長寢室。(示意圖/unsplash)
一名海軍陸戰隊陸戰66旅士官郭姓男子,2022年4度潛入女輔導長寢室。(示意圖/unsplash)

判決書指出,郭男2022年服役期間,4度侵入女輔導長寢室,在女輔導長的內衣褲旁掏出下體拍照,還翻拍輔導長身分證、健保卡,塗去卡號等詳細資料後,上傳至有98名成員的LINE群組「極限樂活運動團」供人閱覽。郭男對此坦承犯行,但沒有與女輔導長達成和解,經桃園地院簡易判決,去年底依4個侵入住宅罪、4個散布猥褻影像罪,和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合併判處1年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郭男不服判決提起上訴,聲稱沒有與女輔導長和解,是因對方拒絕,並非他沒有誠意,且他在事發後已經退伍,沒有再犯可能,輔導長的居住安寧已獲得保障,而他的行為雖然與社會道德、相關法令不符,但未造成輔導長具體侵害,人格也應無遭受太多贬損的可能,反而是自己會因此被社會評價粗鄙、低俗、下流,因此請求法官從輕量刑。

桃園地院審理後,認為他坦承犯行,並有調解的意願,依照4個侵入住宅罪、2個散布猥褻影像罪,和1個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判合併執行1年,得易科罰金。全案不得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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