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官當門神 竹縣府四高階公務員涉貪起訴

新竹縣政府消保官羅鈞盛在黃姓建商以保證獲利方式,投資建設公司建案,消保官長期接受酒色招待,並充當建商的門神,藉消保官職務從中遊說、施壓承辦公務員,甚至與環保局長代理局長羅仕臣、消防局副局長陳中振、新湖地政事務所周姓主任一起喝花酒,全案新竹地檢署依貪污罪嫌將四人提起公訴。(彭清仁報導)

檢方表示,新竹縣消保官羅鈞盛於2015年間認識黃姓建商,黃姓建商也以保證獲利方式,邀請消保官入股建案,檢方統計消保官前後共獲利一百卅八萬四千元。而消保官則是對黃姓建商所屬建設公司,從環保、消防和土地建物所有權移轉登記等問題,從中遊說、施壓承辦公務員,更進一步與環保局長羅仕臣、消防局副局長陳中振、新湖地政事務所周姓主任,多次到有女陪侍的小吃店喝花酒。

全案由檢察官葉子誠組成專案小組偵辦,歷經長時間蒐證,於今年二月和三月間,共六位檢察官以團隊辦案方式,指揮廉政署搜索。檢方認為羅鈞盛對於職務上行為收受不正利益、對公務員職務上行為交付不正利益罪嫌提起公訴,並認羅鈞盛長期擔任消保官,職掌消費者申訴、消費爭議調解事項,且擔任新竹縣政府九大行業聯合稽查小組召集人等重要職務,更應廉潔自持、恪遵法律規範,卻忘其身份充當業者門神,檢察官全案偵結,除了依貪污罪嫌將羅鈞盛等四名高階公務員提起公訴之外,檢方更建請法院對羅鈞盛從重量刑,以正官箴,並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