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金喜送追加3.5億 綠轟藍護航

台中市經發局將在臨時會提出追加「消費金喜送」預算3.5億元,被認為是為台中購物節的偷渡經費,但國民黨議員黃健豪日前表示議會「屆期不連續」,要尊重新民意。台中市議員周永鴻8日則批,國民黨用「屆期不連續」為市府護航,不僅邏輯錯誤,若成為通則,更可能造成代議民主的災難。

台中市議會6日召開程序委員會,市府第1次追加預算案排入議程,其中經發局追加的3.5億元「消費金喜送」,遭綠營議員質疑是「改名闖關」,且去年中市議會臨時會決議「預算規模超過億元,且超過該年本預算科目追加兩倍以上的預算,不宜在臨時會提出」,但黃健豪表示,因屆期不連續,朝野政黨針對購物節活動,應以新民意提出新的看法。

周永鴻則認為,「屆期不連續」原則是指新1屆民代代表「新民意」,過去懸而未決的提案可能違反新的民意,違反民主治理原則。台中市議會議事規則第15條「每屆議員任期屆滿時,尚未議決之議案,除預決算案及人民請願案外,下屆不予繼續審議」。議會去年7月1日的臨時會大會中,對追加預算做出限制屬於「附帶決議」的限制,不是懸而未決的事項,不適用「屆期不連續」原則。

周永鴻強調,國民黨用「屆期不連續,尊重新民意」護航購物節臨時會追加預算,沒有道理,且違反議會精神,如依照這種邏輯,上屆所有經過三讀通過的市府提案和議員提案都可翻盤。

經發局表示,考量111年度台中購物節與購物快樂送計畫合辦成效良好,加上配合中央發放6000元,經發局依《預算法》第79條,提報追加3.5億歲出預算,與台中購物節合辦年度節慶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