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法》修正案三讀 業者未派人協助救災可罰千萬

國民黨立委洪孟楷表示,「今天《消防法》順利三讀,但我也必須提醒這只是公務員職安保障的第一步。」

民進黨立委蘇巧慧指出,「包含本次,迄今已經歷經了14次的修正,不到3年就修正一次,顯見消防安全長久以來一直都被很關心的議題。」

在立法院長敲槌下,宣布《消防法》部分條文正式修正通過,除了規定管理權人需派人協助,另一項修法重點,也明定管理權人,也就是廠商如果沒有落實消防的自主管理,造成有人死傷,最重可處7年有期徒刑。

  • 還有哪些條文修正增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