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向美轉送用戶資訊 Meta遭歐盟重罰13億 史上最高

臉書(Facebook)母公司Meta平台(Meta Platforms)被指把歐盟用戶的資訊轉送回美國,22日遭歐盟最高隱私監管機關處以12億歐元(約13億美元)罰款,刷新歐盟隱私權罰款的最高額紀錄;華盛頓郵報分析,這筆罰款成為歐洲法規對美國企業開罰的最具影響力裁決之一,可能更廣泛的影響其他美國企業。

Meta發表聲明說,將對歐盟的裁決提出上訴,包括這筆「不合理且不必要的罰款」,並將透過法院尋求暫緩執行。

愛爾蘭「資料保護委員會」(Data Protection Commission,簡稱DPC)於22日發布的裁決聲明表示,臉書多年來一直在位於美國的伺服器上非法存儲歐洲及歐盟經濟地區(European Economic Area)的用戶資料;歐盟經濟地區涵蓋非歐盟國家,如冰島、列支敦斯登(Liechtenstein)和挪威。

DPC聲稱,臉書此舉違反「一般資料保護規則」(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簡稱GDPR),GDPR規範企業取用個資數據;DPC表示,臉書傳輸的資訊,可能被美國情報機構取得。

於2018年生效的GDPR是歐盟具里程碑意義的數據保護法規,適用所有在歐盟執行業務的公司。

DPC此次對Meta開罰的金額已超過盧森堡2021年根據GDPR對電商巨頭「亞馬遜」(Amazon)課處的8億8700萬歐元(約10億4666萬元)罰款,亞馬遜已在盧森堡法院提出上訴。

知情人士表示,除罰款外,DPC勒令Meta須在半年內,停止向美國發送有關歐洲臉書用戶的資訊,並刪除已發送的內容,但若華府在此之前已與歐盟達成一項跨大西洋協議,允許相關資料轉移,Meta就可避免此情況。

官員表示,歐盟當局和美國政府去年3月達成共識的新資料保護架構,可能在今年7月準備就緒。

DPC裁罰Meta引起產業代表的廣泛批評,業界認為這會擴大許多企業跨國傳輸數據的法律不確定性。

Meta全球事務總裁克列格(Nick Clegg)與法務長珍妮佛‧紐斯泰德(Jennifer Newstead)表示Meta會上訴,強調臉書在歐洲的運作未立即受影響,重申「裁決存在疏漏、不正當,且為在歐美之間傳輸數據的無數公司設下危險先例」。

歐洲資料保護委員會主席傑利尼克(Andrea Jelinek)則表示,Meta的侵權行為「非常嚴重」,「系統性、反覆且持續」轉移資料,「這項空前罰款釋出強烈訊息給各組織:嚴重侵權會有影響深遠的後果」。(相關報導見A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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