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圖利夜市負責人 嘉義新港清潔隊長6萬元交保

(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22日電)嘉義縣新港鄉公所清潔隊涉利用收取廢棄物圖利夜市負責人,檢調昨天傳喚清潔隊長洪姓男子等4名嫌疑人到案,檢方複訊後,洪男及林男各以6萬元、3萬元交保,其餘請回。

嘉義地檢署今天發布新聞指出,日前接獲檢舉新港鄉公所清潔隊涉嫌利用收取廢棄物圖利商家情事,經調查發現,清潔隊長洪姓男子於107年間,接獲某夜市負責人請託,代為清運夜市所產生的廢棄物。

檢方指出,清潔隊長洪男明知夜市所產生廢棄物,非屬農業廢棄物,竟指示林姓清潔隊員以農業廢棄物名義,自107年6月起,清運該夜市所產生廢棄物,並載往嘉義縣鹿草垃圾焚化廠等處處理,使夜市負責人獲有遠低於委託民間清運業者清除、處理一般事業廢棄物差價利益,約新台幣20萬元。

嘉義地檢署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組成專案小組蒐證後,昨天由專案小組持搜索票前往洪男住處等處所執行搜索,扣得手機等證物,並傳喚洪男等4名嫌疑人及5名證人到案。

經檢方複訊洪姓、林姓被告等人後,認為涉及貪污治罪條例的圖利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惟無羈押必要,洪姓被告以6萬元交保、林姓被告以3萬元交保,其餘則請回。(編輯:謝雅竹)110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