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地下匯兌217億!「88會館」郭哲敏起訴 16億犯罪所得全沒收

[FTNN新聞網]記者薛明峻/台北報導

涉嫌經營地下匯兌等案件的「88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潛逃9個月在泰國落網,今年8月押解返台,相關案件經新北地檢署偵辦後,認定他自2018年起經營線上賭博網站,並透過過非法地下匯兌等方式洗錢約217億元,今(27)日依營利賭博,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銀行法》及《洗錢防制法》等罪,追加起訴郭哲敏及手下張旭昇,並向法院聲請沒收16億元犯罪所得,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郭哲敏(右二)案發後潛逃9個月,於今年7月在泰國曼谷落網,8月10日押解返台。(圖/翻攝畫面)
郭哲敏(右二)案發後潛逃9個月,於今年7月在泰國曼谷落網,8月10日押解返台。(圖/翻攝畫面)

檢調查出,39歲的郭哲敏自2018年起,以AE集團名義陸續在台設立公司,將老虎機、真人直播、運動賽事對賭、板球、棋牌等線上博奕遊戲,串接至「包網平台」後,將「包網平台」提供境外各賭博業者在中國、東南亞等地經營線上賭博網站,並協助串接第三方支付,開通入出金功能,與賭客賭博財物,再向境外賭博業者依遊戲輸贏金額之比例抽成,至去年底止,獲利折合台幣約16.56億元。

為了隱匿賭博犯罪所得,他指使手下以幫助境外公司保養電腦等名義,將犯罪所得匯入台灣公司的帳戶;或透過非法地下匯兌方式, 經手匯兌金額至少217億餘元;或以現金換取票據等方式,將犯罪所得透過多家人頭公司、虛擬貨幣帳戶等,轉換為具有形式上合法來源外觀的金流,郭哲敏再用來購買房產、畫作、跑車或繳納信用卡等費用,製造金流斷點,掩飾、隱匿犯罪所得。

檢方接獲本案後,今年2月先針對18名被告提起公訴,但郭哲敏早在去年10月已潛逃出境,滯留國外,新北地檢署去年11月11日正式發布通緝,刑事局等相關單位立即組成專案小組,追查發現郭哲敏持有柬埔寨護照,在柬埔寨、泰國、馬來西亞等國流竄,直到今年7月,泰國警方在曼谷將郭哲敏逮捕到案,並於8月10日押解返台,解送新北地檢署偵辦。其手下張旭昇也在郭哲敏落網後主動投案。

經新北檢偵辦後,審酌郭哲敏、張旭昇均未坦承全部犯行,郭哲敏也未主動繳回犯罪所得,且所涉賭博、洗錢等犯罪時間長達數年,犯罪所得至少16億餘元,嚴重破壞金融秩序及法秩序穩定,因此請求法院從重量刑,並聲請法院沒收扣案的加密貨幣「USDT泰達幣」共641萬顆(約台幣1.92億元),及郭哲敏名下北市中山區房地、桃園八德區18筆土地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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