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挪用校產 輔大校長背信罪起訴

輔大校長江漢聲2007年起多次涉嫌挪用校產,明知輔大診所並非校方附屬機構,卻多次以醫學院學生相關活動名義,取得輔大撥款400萬元;還涉嫌與前輔大醫學院行政副院長洪啓峯、前輔大醫籌處醫療事務組長林依恬合謀,透過校內限制性招標委託案,取得輔大校方基金250萬元,以此補足診所資金缺口,新北地檢署24日依背信罪起訴3人。

輔大澄清表示,輔大診所是屬於輔大醫院,也是輔仁大學的,這是經董事會調查認定,並無涉及任何中飽私囊情事,校長無任何圖利不法。

起訴指出,輔大診所管理委員會2007年曾建議江漢聲,將輔大診所從私立醫療機構性質變更為「輔大附設診所」,以此符合校方附屬機構編制規定,但江未照建議辦理,而是以輔大醫務室的詹姓醫師名義申請醫療機構開業執照,由於輔大診所並非校方附屬機構,無法向校方借款開辦。

江2007至2009年間3度以「學生臨床技術活動」、「學生醫學服務學習活動經費」名義,分次向校方申請撥款400萬元,委由不知情的王姓醫學院副校長將款項匯入診所帳戶,供診所挪用,直到2018年才全數還清。

不過,輔大診所詹姓負責人、陳姓合夥人2015年間仍陸續被國稅局追稅145多萬元,又屢遭輔大催還借款,江便與洪啓峯、林依恬合謀,指定「社區醫療關懷推廣計畫勞務委託案」外包給輔大診所採購,以此獲得輔大250萬元基金撥款,補足診所資金缺口。

檢方指出,輔大基金需由輔大診所管委會依基金使用管理辦法把關,不是診所可任意使用,且診所取得社區醫療關懷推廣計畫勞務委託標案後,根本沒有額外進行社區醫療推廣計畫,診所也未如實撥款給輔大診所醫生、護理師和行政人員。

檢方認定此江等人挪用社區醫療勞務委託案,無異將輔大校產一部分基金,無償撥付給輔大診所使用,同時侵害輔大對輔大診所債權,造成輔大損害,依背信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