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柬埔寨拐賣人口案 「角頭」臨演李振豪等交保台北地檢署提抗告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涉犯拐賣國人到柬埔寨,曾擔任電影「角頭」群演的竹聯幫份子李振豪、林晉宇等9嫌,經台北地檢署拘提到案偵查起訴,移審北院審酌後裁定李振豪等6人分別以70萬到20萬元不等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每週向限制住居地之轄區派出所報到1次。北檢考量仍有共犯未到案,以有逃亡及串、滅證之虞等理由,7日向台灣高等法院提出抗告。

李振豪等人是9月2日被北檢起訴,檢方起訴指出,林晉宇、李振豪2個集團佯稱到柬國從事博奕、遊戲客服、AV拍攝、開立金融帳戶、辦理貸款可獲利等詐術,待被害人受騙就幫忙接送、辦護照、訂機票等「一條龍服務」,待被害人到柬國,即被沒收護照,再以每人美金1萬7000元至1萬8000元賣給柬國博奕公司、金邊、西港等地詐騙園區的電信詐欺集團買家,若不從即以強暴、脅迫、恐嚇、拘禁、監控方法剝奪其自由。共計2個集團共詐騙88名被害人,其中85人赴柬被控制行動。檢方並建請法院繼續羈押李等

不過,案件移審台北地院後卻裁定李振豪以70萬元、林晉宇40萬元、陳思瑋以30萬元、黃炫逢以20萬元、鄭學鴻以30萬元、陳均翰以20萬元交保,6人都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且命他們應每周向限制住居地的轄區派出所報到1次。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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