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森林大火不僅起訴求重刑 NCC專委還遭停職處分

NCC前專門委員喬建中等5人日前因登山造成玉山森林大火,南投地檢署今天偵查終結,起訴喬建中等5人。NCC表示,尊重檢方對於該案處理結果,依照公務員懲戒法第5條,把喬建中停職。

NCC前專門委員喬建中等5人因人為引火造成玉山森林火災,林務局將求償新台幣2億2859萬餘元。NCC並將依照公務員懲戒法第5條,把喬建中停職。圖為森林護管員前往處理殘火。(嘉義林管處提供)
NCC前專門委員喬建中等5人因人為引火造成玉山森林火災,林務局將求償新台幣2億2859萬餘元。NCC並將依照公務員懲戒法第5條,把喬建中停職。圖為森林護管員前往處理殘火。(嘉義林管處提供)

NCC前專門委員喬建中等人今年5月前往玉山登山,不慎造成八通關杜鵑營地附近林地發生森林火警,南投地檢署今天偵查終結,依違反森林法失火燒燬他人森林等罪起訴喬建中等5人。林務局今天表示,會求償新台幣2億2859萬餘元。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發布新聞稿,喬建中假日從事登山活動引發玉山森林火災,對於南投地方檢察署以喬建中涉嫌違反森林法起訴一事,尊重檢方對該案偵辦的處理結果。

NCC重申,事件發生後已將喬建中調離原職。針對喬建中的行為,先前已經主動依公務員懲戒法第2條第2款「非執行職務之違法行為,致嚴重損害政府之信譽」,以及同法第24條第1項規定,在今年5月24日函送監察院審查,後續將依懲戒法院審理結果執行相關懲戒決定。

NCC表示,今天南投地檢署以違反森林法第52條第1項第4款「結夥二人以上竊取森林主產物」及同法第53條第3項「失火燒燬他人森林」等規定將喬建中提起公訴,NCC依照公務員懲戒法第5條,把喬建中停職。

NCC表示,已經提醒全體人員在公餘從事各項活動,除了留意自身安全外,一定要遵守相關法令及做好各項安全措施,以避免此類憾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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