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洩密得易科罰金 張花冠堅稱清白

(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縣28日電)嘉義縣長張花冠被控涉洩密、貪污和圖利等案,高雄高分院今天宣判,洩密判1年10個月,得易科罰金確定;張花冠堅稱清白,她說,對於可易科罰金的結果,還是不滿意。

張花冠上午知道判決結果後,前往嘉義縣創新學院對黨籍鄉鎮市長、縣議員及農會總幹事等發表談話,她表示,自己是清白的,對於判決洩密罪,得易科罰金確定,還是不滿意。

張花冠堅持任內會做好做滿,她表示,從國民黨時代的司法構陷,直到今日民進黨時代的司法改革腳步這麼慢,自己卻要承受這樣一個擔子,覺得很遺憾。

張花冠表示,對於這樣的結果,很多人是很失望的,就讓他們失望吧。

嘉義縣長張花冠被控涉洩密、貪污和圖利等案,高雄高分院今天宣判,洩密判1年10個月,得易科罰金確定;貪污部分判無罪,可上訴,暫時保住縣長的職位。

張花冠被控利用縣府辦理採購案,透過胞妹張瑛姬洩露評委名單等機密資料給廠商,藉機收取賄賂,涉犯洩密及圖利等罪,高雄地方法院一審時依16個洩密罪判張花冠2年6個月,得易科罰金新台幣90萬元;洩漏大埔美二期標案部分,依洩密罪判1年8個月徒刑,不得易科罰金。106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