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炒股 八方雲集創辦人夫婦獲判緩刑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八方雲集創辦人林家鈺、蘇淑幸夫婦,6年前被控妙作上櫃公司川飛股票,不法獲利389餘萬元。士林地院審理兩人嚴重破壞交易市場秩序,但均認罪,28日依證交法的連續高買證券罪分別判刑1年10月、1年8月,均緩刑3年,應各支付公庫500萬、250萬元。

林男夫婦明知川飛公司股票每股淨值自民國104年起逐年下滑,為出脫持股,避免被套牢的損失,被控利用股本、股價及每日成交量較低的特性,於107年1月至2月間,短線炒股約1個月,使股價從15.45元回到20.45元,不法獲利389萬餘元。

林男供稱,106年底因買入川飛公司股票賠錢且被套牢,由於該股交易量很少、難以出脫,才會以炒股方式,把價量作起來後出脫股票。林妻也承認聽從丈夫指示,配合買入飛川股票。

士林地檢署指出,林男夫婦炒股前不久,川飛公司公布106年12月的營收,較去年度減少五成四,同年11月23日也有新聞指川飛公司遭掏空5億元,判決也已確定,認為川飛股票當時並無利多消息支撐,林男夫婦確涉炒股,將2人起訴。

士院審酌夫婦2人均已承認犯罪,並繳回所有犯罪所得,堪認有悔意且犯後態度佳,但嚴重破壞交易市場秩序,對於投資大眾產生的危害並不輕,依違反證交法的連續高買證券罪各判刑1年10月、1年8月,均緩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