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爆裂案律師遭申訴 公會調查

(中央社記者陳淑芬台中16日電)涉爆裂物案律師胡宗賢的委託人向台中律師公會申訴,胡宗賢因業務獲知公司機密要求以低於市價購買股票。律師公會正調查中。

檢警偵辦高鐵及立委服務處爆裂物案,追查出台中市朱姓男子及在台中執業的44歲律師胡宗賢涉案,兩人均曾因案被判刑或申訴。朱姓男子曾在中市擔任應召站馬伕;胡宗賢曾任苗栗地院及高雄地院書記官,在中市開法律事務所。

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趙建興指出,胡宗賢為某扶輪社的社員,外型紳士斯文,在中市中正路開設法律事務所,今年並未參加公會舉辦的公開活動。

趙建興說,台中律師公會曾經接過2件與胡宗賢有關的申訴案。一件是多年前與當事人間的糾紛;另一件是一家科技公司今年底向公會申訴指控,公司委託胡宗賢擔任檢查人,胡宗賢因而得知營運機密,竟違反律師倫理向公司要求以低於市價購買股票。

趙建興指出,台中律師公會倫理風紀委員會在今年2月間發文給胡宗賢要求說明,胡宗賢提出錄音光碟及譯文指稱,他並無恐嚇當事人,台中律師公會目前仍在調查了解。

至於胡宗賢涉嫌爆裂物案一事,趙建興指出,全案若經有罪判決確定,公會將提報倫理風紀委員會處理,最嚴重可能會被除名。見過胡宗賢的法律界人士表示,印象中胡宗賢身材高壯,是黑髮,並非被逮捕時的黃髮。

而涉案的朱姓男子則在民國100年間涉開計程車擔任應召站馬伕,載女子賣淫,遭法院依妨害風化罪判刑2個月。102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