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窩藏台南88槍擊案要犯 學甲慈濟宮董事長王文宗收押改「交保70萬」
台南地檢署偵辦台南學甲88槍擊案,查出學甲慈濟宮董事長王文宗涉嫌窩藏偷渡中國的主嫌「紅龜」洪政軍(在監)和槍手孔祥志(在押),3月24日拘提王文宗後聲請羈押獲准。但王文宗抗告成功,台南地院昨(3/31)晚11點漏夜重開聲押庭,訊後將他交保70萬元,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8個月。法院認定他藏匿人犯嫌疑重大,但依目前事證,還無法確認他與槍擊案有直接關聯性。 前民進黨中執委郭再欽已出售公司及前市議員謝財旺服務處,去年11月遭掃射88槍,犯後偷渡中國的主嫌「紅龜」洪政軍和槍手孔祥志上月25日被押解回台。檢警查出,王文宗在案發後曾2度前往中國,提供酒店客房窩藏洪政軍並資助生活開銷,也提供手機及門號作為和洪政軍聯絡的工具。
台南88槍擊案主嫌洪政軍、槍手孔祥志從中國被押解返台
檢警懷疑王文宗是「幕後指使者」,3月24日拘提企圖出境的他,檢方複訊後,認定他涉嫌《刑法》第164條第1項藏匿人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7條第4項、同條例第12條第 4 項、《刑法》第305條恐嚇罪等,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王文宗是地方聞人,曾任學甲鎮代表主席,在地方上廣結善緣,他的兩岸人脈很廣,和統促黨主席「白狼」張安樂私交甚篤。他與郭再欽、謝財旺有一定交情,捲入槍擊案震撼地方政壇。而王文宗被收押後火速提出抗告,台南高分院昨發回地院更裁。 南院裁定理由指出,王文宗應訊時否認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而法院依據檢方提出的事證,「尚難認定被告與本件槍擊案之共犯有何犯意聯絡或行為分擔之情形」。法院難以認定,王文宗有檢察官所指,涉嫌共同犯下《刑法》第305條恐嚇罪、《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7條第4項、第12條第4項之持有槍枝子彈罪,而且犯罪嫌疑重大。 不過,法院認為,依據被告及證人所述加上卷內證物,足以認定王文宗涉及《刑法》第164條第1項的「藏匿人犯」罪嫌,而且「犯罪嫌疑重大」。法官認為,王文宗長期在台灣和中國地區頻繁往來,具有在中國地區生活的能力,有逃亡的可能性,因此具備《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1款之羈押事由。 但法院考量,藏匿人犯罪,法定刑為最重本刑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名,而且沒有《刑事訴訟法》第114條第1款但書所列情形(累犯或有犯罪習慣等),加上律師當庭聲請具保,因此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之2規定,裁定王文宗7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8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