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詐助理費共約87萬餘元 前宜蘭縣議員張秋明遭起訴

民進黨前宜蘭縣議員張秋明因涉詐助理費遭檢方依貪汙罪嫌起訴。(本報資料照片)
民進黨前宜蘭縣議員張秋明因涉詐助理費遭檢方依貪汙罪嫌起訴。(本報資料照片)

民進黨前宜蘭縣議員張秋明曾聘用女兒作為公費助理,但張女2013年間車禍,以致腦部及語言功能等受重創,宜蘭檢方認為張女無法實際從事助理工作,但張秋明卻仍詐領助理費等共約87萬餘元,依《貪汙治罪條例》起訴,但建請減輕其刑,並宣告褫奪公權。

張秋明在2010年3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24日期間擔任縣議員,依《地方制度法》可聘用公費助理2人至4人,助理補助費由縣議會編列預算支付,並得比照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酌給春節慰勞金。

起訴書指出,張秋明剛當選議員時,向議會申報聘用大女兒擔任他首屆議員的助理,月薪4萬元,但張女在2013年5月11日發生嚴重車禍住院,從這一天到2014年12月間均無法實際從事議員助理工作。

起訴書指出,張秋明明知公費助理補助費及春節慰勞金非屬議員薪資範圍,依法應由助理領取,但張女發生車禍後無法擔任助理時,張秋明應主動填具「宜蘭縣議會議員自聘公費助理遴聘異動申請書」,向議會申報停聘。

但張秋明並未向議會申報停聘,檢方說,議會總務組承辦人誤認張女仍是助理,按月製作清冊,撥付助理補助費、春節慰勞金至帳戶內,張秋明以此方式向議會詐得87萬3065元。

檢方指出,張秋明所為違反《貪汙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嫌,但審酌他在偵查中自白、自動繳交全部所得財物,建請減輕其刑,並宣告褫奪公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