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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貪求刑20年 林姿妙喊冤曝檢廉「坦承監聽錯誤」

宜蘭縣 / 陳心慈 陳欽順 張政慧 報導

宜蘭縣長林姿妙涉及貪污,被檢方求刑20年,昨(11)日的縣長施政總質詢,林姿妙強調被冤枉,還透露檢廉坦承監聽錯誤。對此宜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表示,譯文經過勘驗,論告並沒有把它當作證據,況且檢察官也有掌握其他涉貪事證。

宜蘭縣長林姿妙說:「這樣子來冤枉我,你看看有沒有委屈心肝都很痛,我實實在在我沒有做壞事。」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遭檢方求刑20年,11日的縣長施政總質詢,激動喊冤。 宜蘭縣長林姿妙說:「這個公文出來說,這通電話他們聽得不清楚,你聽得不清楚,你不能用這通電話來給人起訴,對不對真的很冤枉。」

拿出檢察官的補充理由書,事件則要回溯到2019年,林姿妙在電話中告訴縣府處長吳朝琴,某「理事長」拜託的事,如果沒困難就讓它過去,她說通話中所指的理事長,是壯圍鄉農會理事長林听洲,但監聽卻寫成涉案被告的,縣商業會前理事長陳正勳。

確實上面寫著,因承辦機關廉政署語音收訊問題,故未聽出听洲2字譯文也未記載,宜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則表示,譯文已勘驗,論告也沒有再把它當作證據,宜蘭縣議員(民)呂惠卿說:「其實那個不是很重要的一個證據,她(林姿妙)要讓外面的人認為說,這是政治迫害根本就不是事實。」

補充理由書也提到,林姿妙指示吳朝琴處理,維持免徵土地增值稅事宜,檢方並掌握2019年,吳朝琴與陳正勳的通話,談及「要跟縣長回報一下」,研判林姿妙跟陳正勳,私下有互動,宜蘭縣長林姿妙說:「聽得不清楚你不能用這通電話,人事時地物都不同,你不能用這通電話來給人起訴。」林姿妙緊咬監聽錯誤大吐苦水,但畢竟是矚目案件,檢察官要起訴也是有憑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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